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沈某某、陆某某开设赌场案)_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0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兴检一部刑诉〔2020〕591号 

被告人沈某某,女,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2811988********,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暂住兴化市**小学家属区**区,户籍所在地兴化市**镇**村**号。被告人沈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10日被兴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陆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2811988********,汉族,初中文化,打工,住兴化市**小区**号楼**单元**室,户籍所在地兴化市**镇**村**号。被告人陆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10日被兴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兴化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沈某某、陆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沈某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利用闲聊APP创建群名称为“消磨时间群”的闲聊赌博群,组织群成员使用“打两圈麻将”APP以兴化式麻将的形式,按照200元进花园或者2元钱一枝花尽淌的规则进行赌博,并以每局收取“房费”人民币8元的方式抽头渔利,共计抽头获利人民币62032元。被告人陆某某明知被告人沈某某利用移动通讯终端组织他人赌博,仍为其提供拉人参赌、维护赌博群秩序、垫发红包等帮助行为,非法获利计人民币8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沈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被告人陆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兴化市公安局扣押的物证手机1部。

2.兴化市公安局提取的人口基本信息、扣押清单等书证。

3.证人王某某、戴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告人沈某某、陆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5.兴化市公安局提取的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沈某某、陆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某伙同被告人陆某某,利用移动通讯终端传输赌博数据,组织他人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沈某某创建赌博群组织他人赌博并抽头渔利,系赌场的经营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系主犯;被告人陆某某受被告人沈某某雇佣提供拉人参赌、管理赌博群秩序等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沈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陆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沈某某、陆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兴化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陈云程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1.被告人沈某某、陆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其住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4.《量刑建议书》二份。

5.物证手机一部。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