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速裁)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青黄岛检一部刑诉〔2020〕418号
被告人武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307301988********,户籍地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街**村**号,现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路**小区**号楼2001户,徐州**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9年11月27日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9年12月13日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武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20年4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4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告知其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被告人武某某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武某某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1月份,被告人武某某通过QQ软件(昵称:浓情巧克力,QQ号码:2919959****)在QQ群“康信楼同浴清风吧”内及向QQ昵称为“逆向行驶”的网友转发淫秽色情视频供人观看,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武某某在QQ软件内转发的视频中有107部视频鉴定为淫秽物品。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书证;2、证人证言;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4、鉴定意见;5、视听资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武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武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武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拘役六个月,可以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吴迪
2020年4月30日
附:1.被告人武某某取保候审于居住地;
2.案卷材料二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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