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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梁某某诈骗案)_广东省广州市越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0

广东省广州市越某某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穗越检二部刑诉〔2020〕478号

被告人梁某某,男,198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20001985********,汉族,出生地广东省中山市,文化程度大专,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镇**街**巷**号2016年5月24日因犯盗窃罪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6年10月4日刑满释放。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1214日被广州市公安局越某某分局刑事拘留2020115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逮捕

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越某某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梁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3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梁某某通过微信与位于广州市越某某、荔湾区、天河区和广东省中山市等多地的被害人联系,以帮忙代购明星演唱会门票和苹果牌系列电子产品为名实施诈骗,累计骗得温某某等9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67334元。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1.2018年1月至4月间,被告人梁某某以帮忙代购林俊杰、周杰伦等明星演唱会门票的名义,通过微信、支付宝分48次收取了被害人温某某支付的票款共计人民币80205元,于2018年4月21日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2.2018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梁某某以帮忙代购明星演唱会门票的名义,通过支付宝分6次收取了被害人李某某支付的票款共计人民币7224元,于2018年4月初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3.2018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梁某某以帮忙代购黄子华、张敬轩演唱会门票的名义,通过微信、支付宝分8次收取了被害人庞某某支付的票款共计人民币12468元,于2018年6月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4.2018年1月至4月间,被告人梁某某以帮忙代购黄子华、五月天、张敬轩等明星演唱会门票的名义,通过微信、支付宝分39次收取了被害人张某某支付的票款共计人民币70722元,于2018年4月21日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5.2018年4月,被告人梁某某以帮忙代购张学友演唱会门票的名义,通过微信、支付宝分2次收取了被害人谭某某支付的票款共计人民币2700元,于2018年5月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6.2018年4月,被告人梁某某以帮忙代购刘德华演唱会门票的名义,通过支付宝分3次收取了被害人伍某甲支付的票款共计人民币44840元,后退还人民币5000元,于2018年5月7日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7.2019年5月,被告人梁某某以帮忙低价代购港版iPhone XS Max手机的名义,通过微信、支付宝分3次收取了被害人梁某某支付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7124元,于2019年5月30日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8.2019年5月,被告人梁某某以帮忙低价代购港版iPhone XS Max手机的名义,通过微信分3次收取了被害人过某某支付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7124元,于2019年5月30日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9.2019年5月,被告人梁某某以帮忙低价代购iPad Pro平板电脑、Air Pod耳机、Apple Pencil写字笔和港版iPhone XS Max手机的名义,通过微信、支付宝分4次收取了被害人秦某某支付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9927元,于2019年5月30日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被告人梁某某收取上述被害人支付的钱款后并未用于购买指定的演唱会门票和电子产品,而是将其中部分钱款用于赌博,以不回复微信、不接听电话等方式与被害人失去联系。2019年12月14日,被告人梁某某在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被民警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微信聊天记录和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书证,证人伍某乙的证言,被害人温某某、秦某某等人的陈述,被告人梁某某的供述,现场勘验笔录,辨认笔录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梁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东省广州市越某某人民法院

检察员:邬琼  

2020410

附:

1.被告人梁某某现押于广州市越某某看守所。

2.本案卷宗材料5册,视频证据卷内有光碟11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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