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本案由廉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林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2019年11月22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12月20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1月1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林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2018年1月份开始,在廉江市**镇**路**号三楼大厅内,多次接受多人投注七星彩私彩和六合彩私彩。投注的群众通过手机微信或者打电话的方式,将投注号码告知林某某,林某某统计汇总后,使用“旺仔”(未查明真实身份)提供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私彩网站下注。其中,七星彩私彩以国家体育彩票七星彩的开奖结果为兑奖依据,其赔率有三种,分别是:“头尾”赔率为1赔90,“三字定”赔率为1赔800,“大奖”赔率为1赔7500;六合彩私彩以香港六合彩所开的特别号码为兑奖依据,赔率为1赔45。开奖后,林某某通过现金或者微信转账方式与投注群众进行结算后,再与“旺仔”进行结算。林某某通过按投注额固定的比例(七星彩按8.5%,六合彩按2.5%)向“旺仔”收取“水钱”进行牟利。林某某每期接受他人投注私彩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至2018年9月4日,林某某共计收取赌资211165元,个人牟利约一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辨认笔录;被告人户籍资料及到案经过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林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某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廉江市人民法院
副检察长:叶军
2020年1月17日
附:
1.被告人林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移送公安侦查卷三册;检察卷一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涉案手机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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