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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五检一部刑诉〔2020〕887号

被告人杨某某,男,197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01111977********,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家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街道办事处**村***号**号,现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街道办事处*******栋*单元***室。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经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决定,于2020年6月3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7月9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逮捕。

本案由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0年10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告知其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被告人杨某某伙同被告人李某某(在逃)实际控制的广州市慧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文医药)、广州市化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解医药)、广州市谭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谭强医药)、广州市永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文医药)、海南森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竹医药)、海南霖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涛医药)、海南枝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文医药)、海南恒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医药)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取虚构交易、伪造应税劳务清单的方式分别向云南七福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福药业)、云南恒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祥药业)、云南天康嘉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嘉和药业)、云南通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药业)、昆明捷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润医疗)等五家公司虚开增值锐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

1、被告人杨某某介绍慧文医药向七福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介绍此化解医药向七福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6份;介绍谭强医药向七福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介绍森竹医药向七福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七福药业接受以上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03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1790286元,税额合计人民币1713118.68元。

2、被告人杨某某介绍慧文医药向恒祥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化解医药向恒祥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谭强医药向恒祥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恒祥药业接受以上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6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7590030元,税额合计人民币1102825.24元。

3、被告人杨某某介绍永文医药向天康嘉和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7份;慧文医药向天康嘉和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7份;化解医药向天康嘉和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份;霖涛医药向天康嘉和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7份;枝文医药向天康嘉和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恒健医药向天康嘉和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天康嘉和药业接受以上六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8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24110472.85元,税额合计人民币3503230.27元。

4、被告人杨某某介绍慧文医药向通用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化解医药向通用药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份;森竹医药向云南通用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份。通用药业接受以上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77份,价税合计人民币8640978.4元,税额合计人民币1255526.64元。

5、被告人杨某某介绍慧文医药向捷润医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永文医药向捷润医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捷润医疗接受以上二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8份,价税合计人民币3269455元,税额合计人民币475049.18元。

2020年6月3日,根据线索,公安机关在本市官渡区*******栋*单元***室将被告人杨某某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口证明、抓获经过、税务稽查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证人证言:证人徐某某、纳某某、黄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杨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人员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达人民币8049750.01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郑纲

2020年10月27日

附:

1.被告人杨某某现羁押于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十三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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