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杨某某开设赌场案)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宝检一部刑诉〔2020〕1251号

被告人杨某某,女,198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131983********,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在上海市崇明区**乡**村**号,住上海市宝山区**路**弄**号**室。2020年3月25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4月30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某、蔡长发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22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3月起,被告人杨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上“哈灵麻将”APP,组织王某某、沈某某、颜某某(均已行政处罚)等群内人员在“哈灵麻将”APP内进行赌博,并邀约徐某某、郭某某(均另处)等人为赌博群管理员从旁协助。每局麻将结束后,参赌人员在杨某某组建的“闲聊”APP及“聊天宝”APP群内发红包结算赌资和台费。至案发,杨某某以每局从赢家处收取3元台费的方式,共计抽头渔利人民币249,414元。

2020年3月25日被告人杨某某在上海市宝山区**路**弄**号**室被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证人徐某某、郭某某的证言证实,二人通过被告人杨某某的介绍,下载了一款叫“哈灵麻将”的APP。杨某某在“闲聊”及“聊天宝”APP内组建了若干群,其二人系群主。杨某某提供房卡,并从每局麻将中提成。

2.证人颜某某、沈某某、王某某、李某某、蒋某某及陈淑芬的证言证实:其五人均系赌客。上述赌客均经人介绍加入一个为“闲聊”APP内的聊天群。之后下载一款名为“哈灵麻将”的APP,并在该APP内加了被告人杨某某好友。每局麻将输赢都在“闲聊”群内结算,赢的人通过发红包的形式支付3元人民币台费给杨某某。之后因“闲聊”APP不能使用,杨某某又在“聊天宝”APP内开设群聊,继续以上述方法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赌博。

3.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扣押笔录》《扣押清单》《扣押决定书》证实,从被告人杨某某处扣押到手机3部、银行卡1张。

4.被告人杨某某手机截图及获利明细截图证实,杨某某收取台费获利金额为人民币249,414元。

5.微信支付截图证实,被告人杨某某在“哈灵麻将”APP购买房卡的情况。

6.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赌客王某某等人均已被行政处。

7.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办案说明》《人口信息》证实,被告人杨某某案发情况、到案情况及身份情况。

8.被告人杨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本案事实。被告人杨某某对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徐暘彪

检察官助理徐晨

2020年6月1日

附件:

1.被告人杨某某现被取保候审(联系电话:1381653****)

2.案卷材料三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复印件一份

4.《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书》一份

5.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_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