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杨某某盗窃、妨害公务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0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晋检一部刑诉〔2020〕272号

被告人杨某某,男,197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74********,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镇**村**号。因犯诈骗罪,于1998年11月17日被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2001年8月12日刑满释放。因犯强奸罪,于2006年2月8日被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2009年9月19日刑满释放。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11月7日被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至2016年11月2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8月23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7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晋江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晋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某涉嫌盗窃罪、妨害公务罪,于2019年11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2次(分别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2日、自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18日);因部分事实不清,退回晋江市公安局补充侦查2次(分别自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3日、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盗窃罪部分

1.2019年4月20日1时许,被告人杨某某到江苏省东台市**镇**村**二手车市场内,利用扳手撬锁的方式,盗走被害人卢某某停放在该处的3辆牵引车上6只价值人民币3372元的“骆驼”牌汽车电瓶。

2.2019年7月12日凌晨,被告人杨某某到晋江市**镇**村卫生所对面停车场内,盗走被害人阎某某停放在该停车场内卡车上的8个价值人民币13336元的“骆驼”牌6-QW-220MF型铅酸蓄电池。

3.2019年7月30日,被告人杨某某到晋江市**镇**村**路**号**路段,盗走被害人李某某停放在该处牵引车上4只价值人民币3568元的“骆驼”牌6-QWLZ-180(950)型铅酸蓄电池。

2019年8月22日,被告人杨某某在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被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抓获经过、破案经过、罪犯档案资料、刑事判决书及被告人身份证明等;

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阎某某、李某某、卢某某的陈述;

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杨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鉴定意见:晋江市价格认定局关于铅酸蓄电池的价格认定结论书、东台市价格认定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

5.辨认笔录:被告人对案发地点的辨认笔录;

6.视听资料:案发当时周边的监控等。

二、妨害公务罪部分

2019年7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杨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浙******的“现代”牌伊兰特型报废小型轿车,行驶至安徽省绩溪县**镇**道**路交口路段时,明知警察设卡检查,仍继续驾驶小轿车撞向皖*****警警车,造成皖*****警的警车前保险杠、变速箱、水箱、大灯均受损,并逃离现场。经鉴定,皖*****警警车修复费用价值人民币104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浙******的“现代”牌伊兰特型报废小型轿车及其照片;

2.书证:抓获经过、破案经过、罪犯档案资料、刑事判决书及被告人身份证明等;

3.证人证言:证人徐某某、胡某某的证言;

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杨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5.鉴定意见:绩溪县价格认定中心文件关于被损皖*****警小型轿车损失的价格认定结论书;

6.辨认笔录:证人对被告人的辨认笔录;

7.视听资料:安徽省绩溪县随案移送的光盘贰张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又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某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杨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盗窃罪、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晋江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吴清都

2020年4月17日

附:

1.被告人杨某某现羁押于晋江市看守所。

2.本案案卷材料四册。

3.证人名单一份。

4.随案移送光盘二张。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