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开检一部刑诉〔2020〕277号
被告人邓某某,男性,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25021990********,汉族,中专,无业,户籍所在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住开远市**路**号**幢**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开远市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3月9日被开远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杜某某,女性,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25021986********,汉族,职高,个体户,户籍所在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住开远市**小区**幢**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开远市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3月9日被开远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邓某某、杜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8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其认罪认罚可以获得从宽处理,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10月8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11月4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邓某某、杜某某于2019年3月至12月期间,利用“闲聊”手机APP,将玩家拉进“闲聊”聊天群内,同时在“皮皮四川麻将”内建立牌友群,将“闲聊”聊天群内的玩家拉入“皮皮四川麻将”牌友群。邓某某担任“闲聊”聊天群、“皮皮四川麻将”牌友群群主,杜某某担任管理员,二人组织群内玩家在手机上利用“皮皮四川麻将”参与打麻将赌博,每局麻将结束后玩家将战绩图截图发送至“闲聊”聊天群内,并在该群内以发红包方式进行结账。每局最大赢家在“闲聊”聊天群内根据所玩分值大小发送房费,邓某某负责在“皮皮四川麻将”牌友群内充值钻石供玩家使用,杜某某负责收取玩家所发房费。所收房费由邓某某、杜某某二人平分。经鉴定,2019年3月至12月期间,邓某某、杜某某合计收取的红包金额为463,654.00元。扣除邓某某向“皮皮四川麻将”游戏平台充值钻石费用人民币114795元,二人从中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348859元,其中邓某某获利人民币174429.5元,杜某某获利人民币174429.5元。
被告人邓某某、杜某某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并且自愿认罪认罚。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户口证明等;
2.证人证言:证人杨某甲、杨某乙、毛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邓某某、杜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鉴定意见: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
5.电子数据:邓某某、杜某某名下ID号交易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杜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杜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此致
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张丽萍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被告人邓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开远市**路**号**幢**号家中,联系方式:1508737****;被告人杜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开远市**小区**幢**室家中,联系方式:1364894****;
2.随案移送案卷材料4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
4.光盘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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