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李某某在深圳市**街道**第*工业区***工业园*栋*楼的**馆通过微信等方式接受他人六合彩下注码单。2019年2月至12月,李某某共接受他人六合彩码单共计3万元左右,获利共计7000元。2019年12月14日,民警在上述麻将馆将被告人李某某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涉案手机的物证照片;2.书证:被告人身份信息、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破案报告等;3.证人证言:证人肖某某、肖求安的证言;4.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林炎钟
2020年3月19日
附:
1.被告人李某某羁押在宝安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贰册。
3.简易程序建议书、量刑建议书各壹份。
4.审查阶段讯问笔录复印件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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