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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李某某开设赌场案)_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松检一部刑诉〔2020〕1056号

被告人李某某,男,1997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729011997********,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人员,户籍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镇**坊**村**庄**号,暂住本市嘉定区**路**公寓**室。2020年1月3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6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天,同年1月21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3月1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后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定本案由本院管辖。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1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年3月27日已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4月9日退回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补充侦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于同年4月28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2月至案发,被告人李某某担任赌博网站“金牛娱乐”的代理,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专属二维码、文字及链接等方式进行推广,招揽尚某某等玩家进行网上赌博,从中抽成获利。

2020年1月3日,被告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自愿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证人尚某某的证言、微信聊天记录、手机截图等证实,2019年12月,微信名称为“理想三旬”和“静静”的人通过发送文字、链接及推广二维码等方式向其推广“金牛娱乐”APP,后其下载了该APP并注册了账号,并在该APP内玩了“龙虎斗”的游戏。

2.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账单、游戏界面截图、业绩情况截图等证实,被告人李某某推广赌博网站的方式及获利情况。

3.《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及扣押物品照片证实,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李某某处扣押到VIVO牌手机一部。

4.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抓获经过》证实,本案案发的简要过程及被告人李某某系被抓获到案。

5.公安机关出具的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李某某的自然身份情况,其在作案时已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6.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及对手机截图的指认证实,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李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徐晨怡

检察官助理:刘慧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被告人李某某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三册及补充材料一份。

3.《证人(鉴定人)名单》一份一页。

4.《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5.《量刑建议书》三份。

6.《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7.《随案移送赃证款物品清单》一份。

8.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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