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朱劼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_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南检二部刑诉〔2020〕31号

被告人朱劼,男,199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2041992********,汉族,大学文化,务工,出生地和户籍地浙江省宁波市,住浙江省宁波市**巷**号**室。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于2019年9月3日被南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南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南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劼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于2020年1月1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20年2月14日至2月28日)。被告人朱劼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完美世界征奇(上海)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自主开发并公开发售《刀塔2》游戏软件,并与泉州市丰泽区****业务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器托管业务,应****业务服务中心将该游戏的官网服务器放置于南安市**街道**大厦,该服务器可直接链接转至《刀塔2》游戏的游戏端和支付端。

2013年间,被告人朱劼自行开发了名为“逆天助手”的《刀塔2》游戏外挂程序,后与一名俄罗斯籍男子(另案处理)继续共同开发、更新该游戏外挂程序,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营利。该游戏外挂程序在《刀塔2》游戏中具备敌方视野、补刀提示、无限视距等未经授权开发和使用的特殊功能。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间,被告人朱劼通过网络销售该游戏外挂程序共705人次,营利人民币52535.67元。

2016年9月份至2018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朱劼与余某某(已起诉)合伙,由被告人朱劼将该游戏外挂程序放在余某某申请的域名为http://bbs.nt47.com的网站上进行销售,并使用余某某注册的浙江逆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对公支付宝账户进行收款。经统计,两人合作期间销售该游戏外挂程序共计2563次,营利人民币240514.8元。其中,被告人朱劼得利人民币188267.91元。

2018年8月至案发,被告人朱劼又通过洛阳握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该游戏外挂程序的销售收入渠道,共销售5619人次,营利人民币254784.55元。

全案,被告人朱劼销售该游戏外挂程序共计8887人次,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48735.02元。

2019年5月14日,经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网站http://bbs.nt47.com提取的“20181213.rar”压缩文件中的“rs6KbKwK.exe”可执行文件运行后的软件存在对《Dota2》游戏运行程序实施未授权的增加、修改的操作,对游戏的正常操作流程和正常运行方式造成了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

2019年9月3日8时许,南安市公安局民警在浙江省宁波市**巷**号**室抓获被告人朱劼。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扣押笔录、扣押清单等物证;

2.户籍证明、呈请归案经过报告书、刑事举报函、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外挂网站信息及充值截图、现场照片、现场方位图、支付宝截图等书证;

3.证人曾某某、马某甲、马某乙、韩某某、郭某某、吴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害单位代表崔某某的陈述;

5.被告人朱劼及同案犯余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6.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7.辨认笔录、搜查笔录;

8.电子提取笔录、电子数据检查工作记录、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朱劼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劼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劼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朱劼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南安市人民法院

检 察 员:黄培志

代理检察员:陈玉玲

2020年2月25日

附:

1.被告人朱劼现羁押于南安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三册;光盘五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