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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曾某某、汤某某等5人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0

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鄂建检刑诉〔2019〕255号

被告人曾某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28011969********,土家族,小学文化,无业,出生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乡**村**组**号 ,现住建始县业州**街**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4日被建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2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建始县公安局执行。

被告人汤某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2211969********,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出生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户籍所在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村**号,现住湖北省建始县业州镇“食达好”超市4楼。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4日被建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2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建始县公安局执行。

被告人粟某某,男,199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28221993********,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出生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住湖北省建始县业州**村**组**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4日被建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2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建始县公安局执行。

被告人李某某,女,197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221971********,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出生地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住湖北省建始县**乡**巷**号**栋,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5日被建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2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建始县公安局执行。

被告人肖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221994********,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出生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住湖北省建始县业州**路**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8月6日被建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建始县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建始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曾某某、汤某某、粟某某、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以肖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7月2日、2019年9月26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五被告人,并告知了被告人曾某某、汤某某、粟某某、肖某某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自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9月6日、自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1月18日);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自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5日,自2019年10月7日至2019年10月17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曾某某、汤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伙同被告人粟某某、肖某某、李某某在本县业州镇东街22号和18号租赁他人房屋后,摆设一台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捕鱼机”,为前来赌博的人员提供场所和条件。期间,参赌人员达84人,赌资累计达人民币24.9824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某某乙于2019年8月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汤某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9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扣押的捕鱼赌博机一台、手机四部、现金人民币2950元等物证;2.户籍资料、手机聊天、微信转账截图及二维码收付款信息资****;3.证人贺某某、简某、刘某某、向某某等人的证言;4.建始县公安局[2019]第0401号电子游戏设备认定意见书;5.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汤某某、粟某某、肖某某、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五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曾某某、汤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粟某某、肖某某、李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陈朝南

2019年12月9日

附:

1.被告人曾某某、汤某某、粟某某、肖某某现羁押于建始县看守所,李某某羁押于恩施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二册和证据材料15页。

3.扣押手机四部、现金2950元。

5.具结书4份。

6.量刑建议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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