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郑金检公诉刑诉〔2018〕1017号
被告人易某某,男, 198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05241987********,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系郑州双贸盈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老板,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路**—16号502室。因涉嫌开设赌场,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3日临时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于2018年6月24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于2018年7月23日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2018年7月24日由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易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9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8年9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4月以来,被告人易某某指使郭南南(已判刑)通过代理注册郑州双贸盈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伙同阿达,阿某某等人(以上二人尚未到案),招募杨某某(尚未到案)为人事主管,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犯罪集团,代理新葡京软件赌博网站,拉参赌人员到该网站充值后进行赌博。
2016年4月,被告人易某某并让郭南南管理郑州双贸盈软件科技公司,通过招募员工,给员工指定网址和代理线,在组长的带领下,组员通过天下游软件、微信、陌陌聊天软件,虚构地址,诱骗参赌人员到新葡京网站进行投注赌博,员工依业绩可获得相应的提成。被告人易某某将算好的报酬款转账至郭南南6215581702001459334工商银行账户(被抓时卡内余额173,259.51元),由郭南南通过转款或发现金的形式给公司员工发报酬,业绩好的员工升为组长,组长对新组员进行培训,对组员业务进行指导,并对组员的业绩进行提成。2017年3月,郭南南让李某某(已判刑)为实习主管,由被告人李某某管理双贸盈软件科技公司,被告人郭南南进入幕后进行管理。截止2017年4月,参赌人员在该网站充值赌资6,916,139元进行赌博。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经过、到案经过、临时羁押证明、银行开户资料及交易明细、赌资金额统计表、代理线表、户籍证明及证明;2.证人左某某、曹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易某某的供述、同案犯郭南南、李某某等人的供述;4.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易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网络赌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周 勇
助理检察员:孟 晓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
附:
1、被告人易某某现羁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2、全部案卷及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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