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某某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鄂悟检公诉刑诉〔2019〕218号
被告人徐某某,小名“憨子”,男,1988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9221988********,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出生地湖北省大某某,住大某某**镇**路**。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9月7日被大某某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又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5月14日被大某某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
本案由大某某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徐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9年6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6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部分证据不足,本院于2019年8月2日退回大某某公安局补充侦查,大某某公安局于同年9月2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7月18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非法拘禁罪
2017年8月至2017年底,被告人徐某某邀约被害人雷某甲到胡某某(另案处理)开设的赌场赌博,累计为其提供赌资及其它借款共计33万元。2018年1月13日19时许,徐某某电话通知雷某甲到其位于大某某城关镇**街**村的租住屋内,以不付两万元利息不准离开为要挟,迫使雷某甲支付2万元息钱并出具33万元的借条后才得以脱离控制。
2018年2月4日20时许,被告人徐某某指使李某某、吴某某开车将雷某甲带至其租住屋内逼迫雷某甲还钱,先后用塑料刷子、不锈钢空心管殴打雷某甲的头部、手臂等处,致雷某甲头部、手臂等多处受伤。后徐某某又逼迫雷某甲脱掉鞋子,赤脚站在屋外雪地上,长达30余分钟,致使雷某甲双脚被冻伤。据气象资料显示,当日大某某城区最低气温达零下七度至四度。
二、寻衅滋事罪
2018年4月2日16时许,被告人徐某某为向雷某甲逼债,到大某某***路****院*单元***室雷某甲家门口,用力敲门并大声喊叫,致使雷某甲妻子余某某害怕不敢开门。18时许,徐某某再次到雷某甲家门口,往雷某甲家防盗门上喷红油漆。次日6时许,徐某某邀约姜某某第三次到雷某甲家,徐某某用锤子将其防盗门猫眼、门拉手、指纹锁等砸坏。
经查,被告人徐某某多次到雷某甲家以喷油漆、砸门的方式,同时多次采取发短信的方式威胁、恐吓雷某甲的家人,致雷某甲及其家人不敢在家居住。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被损坏财物、案发现场方位及室内概貌刑事照片一组;2.人员基本信息、到案经过、刑事判决书等书证;3.证人李某某、袁某某、姜某某、吴某某、雷某乙、丁某某、余某某等的证言;4.被害人雷某甲的陈述;5.被告人徐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三、容留他人吸毒罪
2019年3月,被告人徐某某多次在大某某城关镇**大道**号*楼的租住屋内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分述如下:
2019年3月8日左右的一天下午,徐某某提供资金安排姜某某到广水购买300元的冰毒,后徐某某伙同姜某某在其租住屋内一起吸食。
2019年3月12日左右的一天晚上,徐某某向其母亲索要1000元生活费,并安排姜某某在其母亲手中拿到钱后,到广水购买300元的冰毒,后二人在其租住屋内一起吸食。
2019年3月19日左右的一天晚上,徐某某提供资金安排姜某某再次到广水购买300元的冰毒,后二人在其租住屋内一起吸食。
2019年3月22日14时许,某某某到徐某某的租住屋玩,徐某某提供资金安排某某某到广水购买300元冰毒,后二人在其租住屋内一起吸食。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现场概貌及吸毒工具刑事照片一组;2.查获经过、证据保全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检测报告书等书证;3.证人姜某某、某某某、吴某某、万某某等的证言;4.被告人徐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 辨认、检查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为索取高利贷,非法拘禁他人,同时采取威胁、恐吓、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方式强行索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被告人徐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某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应当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大某某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严洁
2019年9月20日
附:
1.被告人现监视居住在家,电话:1337783****。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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