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浦检张江刑诉〔2019〕3398号
被告人张某,男,1974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2241974********,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在**镇**村**号。1997年6月因吸毒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1997年11月因吸毒行为被处收容劳动教养一年;2000年3月因注射毒品行为被处收容劳动教养三年;2005年2月因寻衅滋事行为被处收容劳动教养一年;2010年1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0年8月因吸毒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2011年9月因吸毒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6年9月因吸毒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9年8月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3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七日,2019年8月15日经本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10月1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张某对本案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7月31日18时许,被告人张某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弄*号门口,因物业维修琐事与被害人张某丁发生冲突,张某遂在小区绿化带内捡拾长木块,用该长木块击打被害人张某丁的头面部,致被害人张某丁左侧额颞顶部头皮下血肿,左侧额骨、顶骨粉碎性骨折,左侧叶脑挫裂伤,左侧顶部硬膜外血肿,脑室积血,蛛血。经鉴定,被害人张某丁的伤势已构成重伤二级。
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张某明知有人报警,仍在案发现场等候民警前来处警,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验伤通知书、医院病历、检查报告单、入院记录、诊断报告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证实,被害人张某丁受伤后诊断及治疗的情况。
2.证人陆某某、张某乙、张某丙的证言证实,被告人张某因维修琐事与被害人张某丁发生冲突后,持木块打伤被害人的事实。
3.公安机关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实,从被告人张某处扣押到作案工具木块一根。
4.公安机关接受证据清单及视频资料证实,案发时被告人张某持木块打伤被害人的情况。
5.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害人的伤势已构成重伤二级。
6.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表格证实,本案的案发及被告人张某到案的情况。
7.公安机关出具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张某的基本身份情况。
8.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劳动教养决定书证实,被告人张某的前科劣迹情况。
9.被告人张某的多次供述、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其对上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来源及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对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有视为主动投案的情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勇旦
2019年11月13日
附:
1.被告人张某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2.公安机关侦查卷宗二册。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一式二份。
5.赃证物品清单一份。
6.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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