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金检刑诉〔2020〕216号
被告人张某某,女性,198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224241980********,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金沙县**镇**村**组,现住贵阳市南明区**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8月10日被贵州省金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9月1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贵州省金沙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贵州省金沙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11月1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于同日已告知被害人依法享有各项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8年7月份左右,家住贵州省息烽县的刘某某在微信上认识了被告人张某某,张某某称自己离异、单身(张某某于2019年4月18日和前夫彭某某离婚,于2019年11月28日和贵阳市南明区的陈某某结婚)并与刘某某见面确定恋爱关系。2020年1月至8月期间,张某某隐瞒自己已再婚的情况,仍以“需要钱购买东西、见面需要路费”等理由,多次通过微信诈骗刘某某25200元。
2.2018年10月份,贵州省瓮安县的李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张某某,张某某称自己离异、单身,并与李某某见面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8月份期间,张某某隐瞒自己已再婚的情况,以“见面需要费用”等理由,通过微信转账及银行转账诈骗李某某12085元。
3.2019年12月份,张某某通过微信认识周某某并谎称自己叫“彭云凤、离异”,后张某某在微信上和周某某确立恋爱关系。当月,张某某通过微信以“需要路费见面”等理由,诈骗周某某1000元钱。
4.2020年2月份,伍某在抖音上认识张某某,张某某谎称自己叫“彭云凤、黔西县人、离异,现住遵义市务川县哥哥家中”,并在微信和伍某确立恋爱关系。当月,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以“家中亲人生病、需要车费见面”等理由,诈骗了伍某3800元。
5.2019年10月份,张某某通过微信认识黄某某,张某某谎称自己叫“彭云凤,家住黔西县”,并在微信上和黄某某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2月至2020年5月期间,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以“家中亲人生病、购买衣服需要钱”等理由,诈骗黄某某7100元。
6.2020年4月份,胡某某通过抖音认识张某某,张某某谎称自己叫“彭云凤,离异、家住贵州省黔西县”,并在微信上和胡某某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期间,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以“家中亲人生病、自己生病、见面需要车费”等理由,诈骗胡某某18460余元。
7.2020年3月份,张某乙通过抖音认识张某某,张某某谎称自己叫“彭云凤,离异、家住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并在微信上和张某乙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以“家中亲人过世需要钱办丧事、自己生病”等理由,诈骗张某乙3090元。
8.2020年5月份,李某通过微信认识张某某。张某某谎称自己叫“彭云凤,离异、家住遵义市”,并在微信上和李某确立恋爱关系。当月,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以“家人逼她相亲嫁人、想去浙江打工没有路费”等理由,诈骗了李某1800元。
9.2020年5月份,周某乙通过微信认识张某某。张某某谎称自己叫“彭云凤、35岁,离异、家住黔西县”,并在微信上和周某乙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5月至6月期间,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以“发展恋爱关系、发展婚姻关系”等理由诈骗了周某乙3045元。
10. 2020年3月份,李某乙通过抖音认识张某某。张某某谎称自己叫“彭云凤,家住遵义余庆县”,并通过微信和李某乙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张某某通过微信以“自己哥哥在浙江出车祸、见面需要车费”等理由,诈骗了李某乙500元。
以上张某某诈骗刘某某等人共计76080余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张某某户籍信息等书证;2.证人证言:证人陈某某的证言;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胡某某等人的陈述;4.被告人的供述: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7608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 郭某某
检察官助理 谭某某
2020年12月11日
附:
1.被告人张某某现羁押于金沙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肆册,光盘3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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