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定检公诉刑诉〔2019〕162号
被告人张某甲,女,197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06261976********,汉族,农民,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住定兴县**镇**小区**号楼**单元**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30日被定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5月13日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5月13日被定兴县公安局逮捕;2019年8月3日被定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9月20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其家中。
本案由定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6月2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7月24日退回定兴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定兴县公安局于2019年8月23日补查重报。被告人张某甲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8月份至2019年4月份,被告人张某甲通过上线陈某甲(另案处理)成为“欢乐卡卡麻将”代理,建立微信群组织人员,在手机上利用“欢乐卡卡麻将”APP,通过购买陈某甲的“体力”开设房间组织微信群人员进行赌博,并非法盈利36024元,累计参赌人数28768人次。被告人张某甲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抓破经过 、行政处罚决定书、扣押清单及手机照片、微信截图及APP截图、光盘制作说明、关于张某甲开设赌场盈利情况的说明、关于张某甲上线“岩”的情况说明、关于张某甲代理的情况说明、常住人口信息、调取证据通知书、关于对张某甲取保候审的情况说明、保定市看守所建议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等书证;证人张某乙、赵某某、吴某某的证言;犯罪嫌疑人张某甲的供述与辩解,上级代理陈某甲、陈某乙、李某某的供述与辩解;调取数据制作成的光盘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非法盈利36024元,累计参赌人数28768人次,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定兴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邵杰
2019年9月20日
附:
1.被告人现取保候审于家中。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光盘2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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