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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张某某、黄某某开设赌场案)_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固检一部刑诉〔2020〕147号 

被告人张某某,男,1975年****日出生于安徽省固镇县,居民身份证号码3403231975********,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固镇县****村****号。被告人张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 3月2日被固镇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黄某某,女,1975年**月**日出生于安徽省固镇县,居民身份证号码3403231975********,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固镇县**镇**村***组**号。被告人黄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3月2日被固镇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固镇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侦查机关以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月份至2月12日期间,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两人在固镇县**镇**村**组自己家中,多次提供牌具供张某某、左某甲、左某乙等人以 “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6000余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固镇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扣押的麻将牌等物证;

2.证人左某甲、黄某乙、左某乙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固镇县公安局制作的勘验、检查等笔录;

5.被告人户籍证明、案发及抓获经过等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姜维维

检察官助理:陈巧巧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1.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家中;

2.案卷材料1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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