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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廖正龙、谭某锦等开设赌场案)(公开版)_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0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株荷检刑检刑诉〔2019〕410号

被告人廖正龙,男,198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2231984********,汉族,本科文化,个体务工,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乡**村**组**号,现住株洲市荷塘区**小区**栋**。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6日被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1日本院决定重新对其取保候审。

被告人谭某锦,男,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2231987********,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幢**室,现住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幢**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22日被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1日本院决定重新对其取保候审。

被告人刘某某,女,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2231986********,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攸县**镇**村**组**号,现住湖南省攸县**镇**村**组**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7月16日被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1日本院决定重新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廖正龙、谭某锦、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廖正龙、谭某锦、刘某某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廖正龙、谭某锦、刘某某在“公牛汇”网络赌博平台上组建俱乐部,以玩“三公”的形式组织几十个玩家参与赌博,平台根据玩家的下注额,每盘抽取百分之二的水钱。被告人廖正龙、谭某锦、刘某某作为赌博平台俱乐部部长,可获得百分之零点二至百分之零四的水钱,开设赌场期间被告人廖正龙共获利25万余元,被告人谭某锦共获利20万余元,被告人刘某某共获利9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廖正龙、谭某锦、刘某某均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廖正龙主动上交非法所得25万元,被告人谭某锦主动上交非法所得20万元,被告人刘某某主动上交非法所得5万元。三名被告人主动上缴的非法所得已被公安机关暂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证人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4.搜查、辨认、提取笔录;5.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廖正龙、谭某锦、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廖正龙、谭某锦、刘某某在网上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廖正龙、谭某锦、刘某某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李艳

2019年12月30日

附:

1.被告人廖正龙、谭某锦、刘某某现取保候审,电话1750741****、1353988****、1529223****。

2.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电子卷宗。

3.起诉书十八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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