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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岳某某、陶某某等介绍卖淫案)_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云检诉刑诉〔2019〕525号

被告人岳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4111992********,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号。被告人岳某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9年8月16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0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陶某某,男,1995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4221995********,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厂家属院**号楼**楼**室(户籍地河南省平顶山叶县**乡**村**村**号)。被告人陶某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9年9月5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1月20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同日由该分局执行取保候审。

被告人马某甲,曾用名马某乙,男,199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27291996********,汉族,大专文化,无业,住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小区**-**-**室(户籍地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乡**村**号)。被告人马某甲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9年10月11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11月15日被该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1月20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同日由该分局执行取保候审。

本案由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9年11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1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于2019年12月20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共谋后,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镇**村岳某某家中建立工作室,准备手机以及陌陌、微信等即时聊天软件账户,冒充卖淫女招揽嫖客,获取嫖客信息并通过微信发送给付某某(微信昵称“****小号”,另案处理),由付某某安排卖淫女与嫖客发生性关系,后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从嫖资中分成。在此期间,三人共非法获利1万余元。经查:

1.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招揽嫖客徐某某,后付某某安排卖淫女张某甲到徐州市云龙区子房美景小区与该嫖客发生性关系。

2.2019年8月1日,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招揽嫖客谢某某,后付某某安排卖淫女刘某甲到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附近谢某某车内与其发生性关系。

3、2019年8月3日,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招揽嫖客黄某某,后付某某安排卖淫女张某乙到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福地小区与该嫖客发生性关系。

4、2019年8月6日,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招揽嫖客蒋某某,后付某某安排卖淫女刘某乙到徐州市泉山区恒盛广场与该嫖客发生性关系。

案发后,被告人陶某某于2019年9月4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被告人马某甲于2019年10月1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指认照片、扣押清单等书证;

2.证人付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的供述和辩解;

4.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制作的辨认笔录等;

5. 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制作的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及所附微信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截图等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岳某某、陶某某、马某甲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岳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系坦白。被告人陶某某、马某甲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于睿

2019年12月30日

附:

1.被告人岳某某现羁押于徐州市看守所;被告人陶某某现取保候审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家属院**号楼**楼**室;被告人马某甲现取保候审于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小区**-**-**室。

2.案卷材料和证据六册,光盘四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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