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孙某某、华某某开设赌场罪)_浙江省宁波市海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浙江省宁波市海某某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甬海检二部刑诉〔2020〕1750号

被告人孙科娜某某,女,199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02271992********,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某某**镇**村**号。因本案于2019年6月18日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20年7月24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华宇驰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02271992********,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某某**镇**村**号。因本案于2019年7月10日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20年8月7日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某某科娜、华某某宇驰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1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2月份开始,被告人孙某某科娜在“闲聊”APP和“星悦浙江麻将”APP中,分别成立“大太阳”聊天群和麻将群,招募被告人华某某宇驰作为该群管理人员,协助收取房费、代客垫付资金等。该群约定在“星悦浙江麻将”APP中以一对一打麻将的方式赌博,规定九把为一局,结束时赌客之间或自行在聊天群内结算输赢,或由群主代为垫付赌资。被告人孙科娜以每局人民币3、4、5元不等方式向赢钱方收取抽头费。经统计,2019年2月4日至2019年6月16日,被告人孙某某科娜在“大太阳”聊天群中,代为垫付赌资达人民币74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华某某宇驰主动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红包记录、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

2.证人证言:证人管某某凌飞、范某某、徐某某、黄某某某某萍、林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孙某某科娜、华某某宇驰的供述和辩解;

4.勘验、检查等笔录:扣押笔录、扣押清单、辩认笔录;

5.视听资料:支付宝、微信支付记录光盘。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孙某某科娜、华某某宇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科娜伙同华宇驰利用移动通讯终端组织赌博活动,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某某科娜如实供述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华某某宇驰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华某某宇驰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孙某某科娜、华某某宇驰均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孙某某科娜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建议判处被告人华某某宇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宁波市海某某人民法院

                                      检  察  官 李  剑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被告人孙科娜、华宇驰现取保候审在家;

2.《认罪认罚具结书》贰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