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唐某某、张某某开设赌场案)_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0

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竹检一部刑诉〔2020〕Z189号

被告人唐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029198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出生地四川省大竹县,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大竹县**第*居民小组**号,家住四川省大竹县**小区**阁5-1,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3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同年12月8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被告人张某某,女,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0291991********,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出生地四川省大竹县,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大竹县**第*居民小组**号,家住四川省大竹县**小区**阁5-1,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3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同年12月8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大竹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唐某某、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2月8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2月1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唐某某利用“闲聊”APP建立群聊邀请他人入群,并组织群内人员通过“熊猫麻将”APP进行赌博活动,被告人唐某某以抽取参赌人员“房费”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协助唐某某管理“闲聊”群并收取房费。经四川圣易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唐某某、张某某通过“闲聊”APP以收取“房费”的方式抽头渔利金额为人民币167502.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手机;2.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抓获说明等;3.证人证言:证人张某某、邱某某、巫某某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唐某某、张某某的供述和辩解;5.四川圣易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唐某某开设赌场案涉案资金及获利金额审核报告;6.勘验、检查等笔录:搜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电子证据检查记录等;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微信记录、闲聊App记录光盘等证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张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为他人提供网络赌博的场所,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邱泻菲

2020年12月29日

                                      

附:1.被告人唐某某的联系电话:1838196****;被告人张有莉现的联系电话:1839888****。

2.案卷材料和证据四册。

3.涉案手机、款物(详见清单)随案移送。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