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榆检未检刑诉〔2017〕6号
被告人某某甲,男,199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031995********,汉族,大学专科,户籍所在地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住**乡**村。2016年8月14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经本院批准被该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于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402021994********,汉族,大学专科,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大同市城区,住**里**。2016年8月17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经本院批准被该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杨某甲,男,199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426231995********,汉族,大学本科,户籍所在地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住**乡**村。2016年11月8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本院批准被该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某某乙,男,199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426251996********,汉族,大学专科,户籍所在地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住**镇**楼。2016年11月16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经本院批准被该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邓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402021994********,汉族,中专,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大同市城区,住**园**。2016年11月10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经本院批准被该局被高校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某某甲、于某某、杨某甲、某某乙、邓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16年11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12月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6年12月30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7年1月26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7年2月23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7年3月22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6年12月16日、2017年4月18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月初,被告人某某甲伙同被告人于某某、被告人杨某甲、被告人某某乙、被告人邓某某利用其注册的山西独步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上海诺诺镑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存在合作业务,假称*乙公司的名校贷业务需要在校大**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增加手机软件注册量及提升业绩,并承诺贷款返还公司后,无需还贷,还可得一定报酬,骗取**的信任,诈骗**的钱财。其中,由某某甲准备*乙公司的公章,伪造与*甲公司合作协议,物色**代理,决定骗到的财物分配;于某某、杨某甲、某某乙、邓某某负责指导**在名校贷网贷平台进行注册、下订单操作,向**收取贷款,扣除某某甲承诺给予其的报酬后,将剩余钱款转给某某甲。
1、2016年5月中旬,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王某甲的信任,由邓某某以王某甲的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王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2、2016年4月13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韩某甲的信任,指示韩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韩的贷款人民币14400元。
3、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朱九的信任,指示朱九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朱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4、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梁某某的信任,指示梁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梁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5、2016年4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吴某甲的信任,指示吴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吴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6、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韩瑞的信任,指示韩瑞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韩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7、2016年4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康佳琦的信任,指示康佳琦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康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8、2016年4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温某某的信任,指示温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温的贷款人民币14399元。
9、2016年4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谢珂的信任,指示谢珂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谢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0、2016年4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王婧的信任,指示王婧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王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1、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蒋某某的信任,指示蒋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蒋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2、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冯宇的信任,指示冯宇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冯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3、210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武某某的信任,指示武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武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4、2016年4月2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闫敏的信任,指示闫敏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闫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5、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佘榕的信任,指示佘榕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佘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6、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马婧的信任,指示马婧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马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7、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冯某甲的信任,指示冯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冯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8、2016年4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许慧的信任,指示许慧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许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9、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赵某甲的信任,指示赵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该赵的贷款人民币14399元。
20、2016年4月2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赵某乙的信任,指示赵某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赵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21、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张鹏的信任,指示张鹏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22、2016年4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罗阳的信任,指示罗阳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罗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23、2016年4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袁某某的信任,指示袁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袁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24、2016年4月2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张某甲的信任,指示张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25、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学生路子建的信任,指示路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路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26、2016年4月2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王某乙的信任,指示王某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27、2016年4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张某乙的信任,指示张某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28、2016年4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高慧的信任,指示高慧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高的贷款人民币14400元。
29、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陈某甲的信任。指示陈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陈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0、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任爽的信任,指示任爽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任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1、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景某某的信任,指示景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景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2、2016年4月16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张煊的信任,指示张煊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3、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张静的信任,指示张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4、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段某甲的信任,指示段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段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5、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常某某的信任,指示常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常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6、2016年4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丁某某的信任,指示丁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丁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7、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光霞的信任,指示光霞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光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8、2016年4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智超的信任,指示智超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智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39、2016年4月2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田某某的信任,指示田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田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40、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李某甲的信任,指示李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41、2016年4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张某丙的信任,指示张某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4400元。
42、2016年4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刘某甲的信任,指示刘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14400元。
43、2016年4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刘颖的信任,指示刘颖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14400元。
44、2016年4月2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赵超的信任,指示赵超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赵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45、2016年4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师范学院**王某丙的信任,指示王某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46、2016年4月22日,*甲学院**王琨的信任,指示王琨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47、2016年4月28日,*甲学院**郑京的信任,指示郑京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郑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48、2016年4月28日,*甲学院**赵磊的信任,指示赵磊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赵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49、2016年4月12日,*乙学院**王某丁的信任,由于某某以王某丁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50、2016年5月11日,*乙学院**姚某某的信任,由邓某某以姚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姚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51、2016年5月10日,*乙学院**刘某乙的信任,由邓某某、杨某甲以刘某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52、2016年5月11日,*丙学院**杨某乙的信任,由邓某某、杨某甲以杨某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杨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53、2016年5月14日,*乙学院**梁娜的信任,由邓某某、杨某甲以梁娜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梁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54、2016年4月9日,*乙学院**韩某乙的信任,由邓某某、杨某甲以韩某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韩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55、2016年5月23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王蓓的信任,指示王蓓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56、2016年5月19日,*丙学院**曹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以曹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曹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57、2016年4月20日,*乙学院**赵某丙的信任,由杨某甲以赵某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赵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58、2016年5月24日,*乙学院**岂佳荣的信任,指示岂佳荣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岂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59、2016年5月16日,*乙学院**赵某丁的信任,指示赵某丁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赵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0、2016年5月13日,*乙学院**祁俊的信任,指示祁俊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祁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1、2016年4月20日,*乙学院**付广鑫的信任,指示付广鑫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付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2、2016年5月11日,*乙学院**王某戊的信任,由邓某某、杨某甲以王某戊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3、2016年4月21日,*乙学院**刘威的信任,指示刘威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4、2016年5月21,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高洁的信任,指示高洁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高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5、2016年5月11日,*丙学院**秦某甲的信任,由杨某甲以秦某甲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秦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6、2016年5月29日,*乙学院**姜某某的信任,指示姜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姜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7、2016年5月19日,*乙学院**刘某丙的信任,指示刘某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8、2016年5月19日,*丙学院**张某丁的信任,指示张某丁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69、2016年5月10日,*乙学院**原晋荣的信任,由邓某某、杨某甲以原晋荣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原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70、2016年5月6日,*乙学院**孙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以孙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孙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71、2016年4月24日,*乙学院**高某某的信任,指示高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高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72、2016年4月19日,*乙学院**马某甲的信任,由杨某甲以马某甲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马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73、2016年5月15日,*乙学院**王斌的信任,指示王斌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74、2016年5月13日,*乙学院**杨某丙的信任,指示杨某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杨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75、2016年6月20日,*乙学院**丛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以丛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丛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76、2016年3月17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张毅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张毅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77、2016年3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郝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郝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郝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78、2016年3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赵某戊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赵某戊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赵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79、2016年4月26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张某戊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张某戊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80、2016年4月27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赵烜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赵烜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赵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81、2016年3月28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任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任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任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82、2016年3月28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薛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薛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薛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83、2016年3月28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曳怡锦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曳怡锦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曳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84、2016年3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董某甲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董某甲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董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85、2016年3月23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郭荣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郭荣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郭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86、2016年3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刘康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刘康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87、2016年4月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顾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顾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顾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88、2016年3月16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白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白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白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89、2016年3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翟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翟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翟的贷款人民币14400元。
90、2016年4月1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郝雨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郝雨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郝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91、2016年3月2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刘某丁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刘某丁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92、2016年3月23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李昊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李昊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93、2016年3月16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董某乙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董某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董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94、2016年3月28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祁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祁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祁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95、2016年4月11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石豪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石豪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石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96、2016年4月30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秦某乙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秦某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秦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97、2016年3月17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张某己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张某己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98、2016年3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尚超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尚超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尚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99、2016年5月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李某乙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李某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00、2016年3月26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葛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葛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葛的贷款人民币14400元。
101、2016年5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郭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郭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郭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02、2016年3月2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许某甲的信任,指示许某甲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许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03、2016年3月28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杨某丁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杨某丁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杨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104、2016年5月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张宏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张宏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05、2016年5月2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徐某某的信任,指示徐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徐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06、2016年5月2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牛某某的信任,指示牛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牛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07、2016年3月16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周浩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周浩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周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108、2016年3月2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科技大学**杨青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杨青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杨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109、2016年3月9日,*戊学院**王某己的信任,由于某某以王某己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10、2016年3月10日,*戊学院**吴某乙的信任,由于某某以吴某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吴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11、2016年3月9日,*戊学院**许某乙的信任,由于某某以许某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许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12、2016年5月27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刘某戊的信任,指示刘某戊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13、2016年5月27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李刚的信任,指示李刚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14、2016年5月27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段某乙的信任,指示段某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段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15、2016年5月28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马某乙的信任,指示马某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马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16、2016年3月16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工业学院**杨帆的信任,由于某某以杨帆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杨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117、2016年3月23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工业学院**施某某的信任,由于某某以施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施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118、2016年3月23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工业学院**郜小玉,指示郜小玉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郜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119、2016年3月17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工业学院**孙雪的信任,由于某某以孙雪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孙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120、2016年4月30日,**大学**李鑫的信任,指示李鑫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21、2016年3月31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段某丙的信任,指示段某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段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22、2016年3月底,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李某丙的信任,指示李某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23、2016年3月底,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李某丁的信任,指示李某丁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24、2016年3月30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韩某丙的信任,指示韩某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韩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25、2016年3月30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王浩的信任,指示王浩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26、2016年1月28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青年职业学院**杨某戊的信任,由杨某甲以杨某戊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杨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27、2016年5月14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刘某己的信任,指示刘某己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28、2016年2月3日,*己学院**郭鑫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郭鑫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郭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29、2016年3月4日,*己学院**王谦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王谦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王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30、2016年2月18日,*己学院**冯某乙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冯某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冯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31、2016年3月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青年职业学院**李某戊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李某戊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32、2016年5月11日,*乙学院**师银璠的信任,由邓某某以师银璠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师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33、2016年5月20日,*乙学院**冯某丙的信任,指示冯某丙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冯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34、2016年1月31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湖南交通职业工程学院**吴某丙的信任,由杨某甲以吴某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吴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35、2016年1月2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孔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以孔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孔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36、2016年2月1日,*庚学院**安某某的信任,由杨某甲以安某某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安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37、2016年1月29日,*辛学院**李某己的信任,由杨某甲以李某己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38、2016年3月20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李某庚的信任,由杨某甲以李某庚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39、2016年2月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张恺的信任,由杨某甲以张恺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40、2016年2月3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工业学院**张某庚的信任,由杨某甲以张某庚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6000元。
141、2016年2月1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张涛的信任,由杨某甲以张涛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42、2016年2月1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廉铮的信任,由杨某甲以廉铮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廉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43、2016年2月1日,*壬学院**张某辛的信任,由杨某甲以张某辛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44、2016年5月18日,*乙学院**张盼的信任,指示张盼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45、2016年5月18日,*乙学院**曾莉的信任,指示曾莉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曾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46、2016年5月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刘某庚的信任,由邓某某以刘某庚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刘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47、2016年5月13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苗某某的信任,指示苗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苗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48、2016年5月1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石某某的信任,指示石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石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49、2016年2月19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太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孙珺的信任,由杨某甲、某某乙以孙珺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孙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50、2016年5月1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李某辛的信任,由邓某某以李某辛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51、2016年5月8日,*癸学院**张某壬的信任,指示张某壬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张的贷款人民币12000元。
152、2016年5月12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冯某丁的信任,由于某某以冯某丁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冯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53、2016年4月17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陈某乙的信任,由于某某、杨某甲、邓某某以陈某乙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陈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54、2016年4月18日,*乙学院**魏某某的信任,指示魏某某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魏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55、2016年5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李某壬的信任,指示李某壬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李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156、2016年5月15日,以某某甲为首的诈骗团伙骗取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尉安祥的信任,指示尉安祥以其名义在网络上与名校贷签订贷款合同,诈骗尉的贷款人民币8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6.辨认笔录;8.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某某甲、于某某、杨某甲、某某乙、邓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榆次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王旭锟
2017年5月4日
附:
1.被告人某某甲、于某某、杨某甲、某某乙、邓某某现羁押于晋中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十一册及光盘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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