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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长岭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0

长岭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长检一组刑诉〔2020〕63号

被告人周某某,男性,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07221992********,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住**镇**村**屯,个体。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1月5日被长岭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长岭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0月29日20时许,被告人周某某酒后驾驶吉J****7号小型轿车从家去往木铺村丛家屯林某某家因保险事情发生口角,2019年11月1日经酒精检验,被告人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6.23mg/ml,属醉酒驾驶。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长岭县公安局太平山交警中队破案经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谅解书、公民户籍信息证明、无前科劣迹证明、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照片、长岭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证复印件;

2.证人证言:证人丛某乙的证言;

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丛某丙、林某某陈述;

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周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鉴定意见:松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理化检验报告;

5.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毒品检测实验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周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属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长岭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何阳

2020年3月27日

附:

1.被告人现取保候审于处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1册4页。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长岭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长检一组刑诉〔2020〕63号 

  被告人周海洋,男性,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住太平山镇太平山村太平山屯,个体。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1月5日被长岭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长岭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周海洋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0月29日20时许,被告人周海洋酒后驾驶吉J5W707号小型轿车从家去往木铺村丛家屯林志波家因保险事情发生口角,2019年11月1日经酒精检验,被告人周海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6.23mg/ml,属醉酒驾驶。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长岭县公安局太平山交警中队破案经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谅解书、公民户籍信息证明、无前科劣迹证明、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照片、长岭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证复印件;

2.证人证言:证人丛伟刚的证言;

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丛伟超、林志波陈述;

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周海洋的供述与辩解;

4.鉴定意见:松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理化检验报告;

5.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毒品检测实验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周海洋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海洋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海洋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属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长岭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何阳

(院印)

2020年3月27日 

附:

    1.被告人现取保候审于处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1册4页。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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