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钦北检刑诉〔2020〕17号
被告人吴某某,男,199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7021999********,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镇**村**号,住钦州市**栋**单元**室。因涉嫌诈骗罪,2019年9月6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6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霍某某,男,199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7211998********,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镇**村**队**号,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街道**小区**栋**室。因涉嫌诈骗罪,2019年7月3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某某甲,男,200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7022000********,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街道**村**队**号,住钦州市钦北区**栋**单元**室。因涉嫌诈骗罪,2019年7月3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赵某甲,男,200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7022001********,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镇**村**号,住钦南区**镇**路**号。因涉嫌诈骗罪,2019年7月3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吴某某、霍某某、赵某甲、某某甲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0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1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本院退查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4月份时,被告人吴某某通过手机联系到了被告人霍某某、赵某甲、某某甲商量一起通过“中介交易”的方式诈骗CSGO游戏玩家的饰品以及人民币,大家都表示同意。为了实施诈骗时方便安排大家分工,通过微信建了一个叫“大熊创新网络工作室”的微信群用于平时诈****,然后创建了“CSGO饰品交易群”,将一些有买卖需求的CSGO网络游戏玩家某某乙内,吴某某、霍某某就冒充买家或卖家的一方与玩家私聊,并说明他们在Q群里通过中介交易,即让群主担保,由赵某甲、某某甲扮演的中介私下达成交易,在交易中使用一叫“微商截图王”的软件可以编辑一个转账的截图,假装已将钱转给群主,让玩家相信钱已转给群主,骗取得玩家的饰品或者装备后,就将玩家拉黑或踢出QQ群,将骗得的饰品或者装备在游戏平台上卖掉换钱。 需要购买饰品或装备的玩家先付款给赵某甲、某某甲等人扮演的中介,得钱后不发饰品或装备给买家,然后将玩家拉黑或踢出QQ群,将游戏玩家购买的饰品的钱占为己有。诈骗所得款项由吴某某负责管理支配,按照每人诈骗的金额按提成发放及发放工资,分别是:
一、2019年4月29日,吴某某、某某甲通过在“牛牛CSGO饰品交流群”内发布出售蝴蝶刀/表面淬火的饰品道具,骗取得游戏玩家王某某人民币1400元人民币。
二、2019年5月14日,吴某某、赵某甲扮演游戏装备卖家以及群中介骗取杨某某人民币3254元人民币,将钱转到某某丙名下卡号为:62220321150******的工商银行卡内。
三、2019年6月25日,霍某某、某某甲扮演游戏装备买家以及群中介诈骗得宋某某CSGO迈阿密运动手套、AK47皇后等装备(交易价格8628元)后,将宋某某踢出Q群。
平常中赵某甲、某某甲需维护诈骗所使用的“CSGO饰品交易群”,赵某甲在其家中钦州市钦北区盛天华府家中维护Q群,维护Q群在CSGO交易中的排名以及群的信誉星级等,其参与诈骗游戏装备也是在家中登录该Q群实施。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等相关书证;证人某某丙、赵某乙等人的证言;被害人王某某、杨某某、宋某某的陈述;被告人吴某某、霍某某、赵某甲、某某甲的供述与辩解;勘验、辨认等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霍某某、赵某甲、某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汤毅
2020年1月19日
附:
1.被告人现羁押在钦州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册,讯问光盘六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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