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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向建国等六人介绍卖淫案)_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吉检刑检刑诉〔2019〕387号

被告人向某甲,男,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271993********,土家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住湖北省来凤县**镇**村**组**号,居民,种植业人员。无党派,非**或者政协委员。因涉嫌组织卖淫罪,经吉首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7月11日被吉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介绍卖淫罪,经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8月13日被吉首市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田某甲,男,199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271991********,土家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住湖北省来凤县**镇**村**组**号,居民,种植业人员。无党派,非**或者政协委员。因涉嫌组织卖淫罪,经吉首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7月11日被吉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介绍卖淫罪,经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8月13日被吉首市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罗某某(外号勇子克),男,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271993********,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住湖北省来凤县**镇**村**组**号,居民,种植业人员。无党派,非**或者政协委员。因涉嫌组织卖淫罪,经吉首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7月11日被吉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介绍卖淫罪,经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8月13日被吉首市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田某乙(外号田某丙),男,199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271999********,土家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住湖南省来凤县**镇**村**组**号,居民,种植业人员。无党派,非**或者政协委员。因涉嫌组织卖淫罪,经吉首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7月11日被吉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介绍卖淫罪,经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8月13日被吉首市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向建国,男,198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271989********,土家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住湖北省来凤县**镇**村**组**号,居民,种植业人员。无党派,非**或者政协委员。2015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服刑期间因犯抢劫罪被广州恩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9年4月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组织卖淫罪,经吉首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7月11日被吉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介绍卖淫罪,经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8月13日被吉首市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邓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271994********,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住湖北省来凤县**镇**村**组**号,居民,种植业人员。无党派,非**或者政协委员。因涉嫌组织卖淫罪,经吉首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7月11日被吉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介绍卖淫罪,经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8月13日被吉首市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吉首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向某甲、田某甲、罗某某、田某乙、向建国、邓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9年10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11月17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4月至案发,向建国、向某甲、邓某某、罗某某、田某甲、田某乙在吉首市**附近人的方式招嫖,然后介绍认识的卖淫女去卖淫,自己抽取钱款获利。向某甲获利八、九千元,罗某某获利四千多元,邓某某获利六千多元,向建国获利一千六百五十五元。

2019年7月6日,湘西州公安局吉凤分局湾溪派出所对州公安局交办的阳光国际酒店2010房间被敲门骚扰线索开展调查。后查明了介绍卖淫事实,在吉首市青青草宾馆抓获了邓某某,在准备逃离的车上抓获了向某甲、田某甲、罗某某、田某乙、向建国。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证人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4、辨认笔录;5、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向建国、向某甲、邓某某、罗某某、田某甲、田某乙介绍他人卖淫,六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建国系累犯,对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吉首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田礼旺

2019年11月26日

附:

1.被告人现羁押在吉首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

3.证人名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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