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会检公诉刑诉〔2020〕18号
被告人叶某某,男性,196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21351968********,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住会昌县**镇**路**号,务工。因涉嫌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7月23日被刑事拘留,经会昌县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8月26日逮捕。
被告人张某某,女性,197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21351978********,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住会昌县**镇**号。因涉嫌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7月24日被刑事拘留,经会昌县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8月26日逮捕。
本案由会昌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叶某某、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10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11月2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12月27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20年2月11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2月25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1月17日、2019年12月2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福建珍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本12000万,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某甲,副董事长刘某乙、总裁朱某某,集团公司下设账务部(总监卢某甲)、行政部(总监王某某)、系统风控部(总监肖某某)、企划部(总监卢某乙)、外事部(总监柯某某)、采购部(总监孟某某)等十二个部门。其关联公司有厦门珍菌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珍菌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光辉珍菌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农隆贸易有限公司、泉州紫帽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紫帽山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五洲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珍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共计设立385个营运中心及服务中心,在全国共发展了有209976个会员,去除一人重复注册情况,共有66089人参与,会员有明显的上下级、多层级关系,最大层级数达96层,涉案金额达31.5亿元。其中在赣州市兴国县、于都县、瑞金市、章贡区**设有运营(报单)中心24个,赣州市会员号共计14500余个(去除重复注册后参与人数为5717人),赣州会员缴纳资金共计达2.2亿元。
2015年5月以来,福建珍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推广“珍菌堂牛樟芝”项目,通过对外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听课及通过已加入的会员口口相传、宣传鼓动等形式,对外宣传公司通过生物技术可以使公司销售给会员的椴木长出可以治疗癌症的牛樟芝,公司正处于培植推广阶段,以每单1500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牛樟芝椴木或者牛樟芝产品后,在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输入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账号后验证注册成为会员,每个会员有一个会员编号。成为会员后通过发展下线,可逐步成为“主任、经理、区域总监、全国总监、荣誉董事”五个级别。会员可以通过静态和动态两种运营模式获利。1.静态投资模式:会员购买公司椴木后,公司每周支付160元劳务费给会员,两年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以15000元的价格回购会员的椴木,也可由会员自行培植采摘牛樟芝出售,公司不再支付劳务费。2.动态投资模式:会员通过发展他人购买公司椴木或者产品来获得动态奖金:(1)层碰奖,线下左右每层各有一人时即碰撞获得奖励。第一层碰撞得3000元,第二层之后碰撞得5000元,无限层,但每层只能碰一次。(2)辅导奖,从第四层开始至十三层为止,每建一单奖励100元。(3)管理奖,“主任”(需完成7人小组架构)返利见点奖300元;“经理”(主任架构时,左右市场底下任意出现一个主任)返利见点奖600元;“区域总监”(经理架构时,在产生经理区间的市场底下任意出现一个主任)返利见点奖900元;“全国总监”(左右区市场各产生一名区域总监)小区当日总业绩的5%日分红,封顶10000元;“荣誉董事”拿全国当日总业绩的2%加权平均分红。
(4)车奖,小区业绩累计300单,奖励400000元购车基金。(5)房奖,小区业绩累计1000单,奖励800000元购房基金。
福建珍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发展人员加入,发放返利等运作模式,组成了组织严密的传销体系。该传销组织共有业务员、主任、区域经理、区域总监、全国总监、荣誉董事六个层级级别。
2018年4月,福建珍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闭公司网站(www.fjzjt.com),总公司及分公司、各地服务中心相继关闭。自2018年4月起,福建珍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止向会员支付合同约定的静态及动态收益,也不按合同回购培植户到期的椴木。
福建珍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赣州市多地设立分公司、运营中心、工作室,发展会员人数。2017年3月,被告人叶某某、张某某在于都县“珍菌堂”运营中心的钟某某、蔡某某等人的推荐下了解了“珍菌堂”后,合伙出资共同在会昌设立“珍菌堂”代理点,返利3人平分。后3人与合伙出资10.5万云以叶某某的名义认购了7单牛樟椴木加入福建省珍菌堂生物科级有限公司会员并成为“珍菌堂”会昌代理商。2人在会昌县下渡街开设了富迪“珍菌堂”工作室(2017年8月获得“珍菌堂”授权后改称为运营中心)。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叶某某、张某某依托该工作室组织开展推广会、培训会,宣传投资“珍菌堂”牛樟椴木培元牛樟芝培育项目或购买“珍菌堂”产品可获得每单每周160元“浇水劳务费”两年内返满2万元、形成层对碰可以获得3000元或5000元的“对碰奖励”、推荐他人加入会员每认购1单可以获得100元“见点费”、达到一定层级后可享受“分红”等返利、两年期满后退回认购本金等,夸大营利前景,吸引他人参与加入会员,并建立微信宣传、推送珍菌堂牛樟椴木、产品及运营模式,利用高额回报的幌子引诱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或用他人名义发展下线会员,以发展下线会员人数为计酬方式从中非法牟利。叶某某、张某某等人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人数众多,其中叶某某为“荣誉董事”级别。经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对该传销组织相关数据进行司法鉴定,会员叶某某名下发展会员人数为293个,去除同一人重复注册会员的情况,下线会员人数为90人,最大下线层级为21层。发展的会员通过与叶某某签订“珍菌堂”《买卖回购合作合同书》并将相应的购买款通过转账或微信、现金交给叶某某或者张某某,叶某某、张某某再将收到的款项转账给其上级郑某某和钟某某。经查实,叶某某从其农业银行账号为140081004********转给郑某某、蔡某某的涉案资金共计2284300元;张某某的农业银行账户62284834787********转账给郑为国、蔡华军共计1711500元,合计3995800元,叶某某、张某某非法获利30余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书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张某某利用会昌县“珍菌堂”工作室,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口口相传、微信群分享“珍菌堂”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展“珍菌堂”下线会员人数超过30人且建立层级在3层以上,2人的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2人在该组织活动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宋艳婷
2020年2月20日
附:
1.被告人叶某某羁押在会昌县看守所,张某某羁押在瑞金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1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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