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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卢某某盗窃案)_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0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三湖检一部刑诉〔2019〕277号

被告人卢某某,男,1974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2221974********,汉族,初中肄业,无业,住三门峡市陕州区**乡**村**组**号**号。1998年5月25日因盗窃被三门峡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2001年11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陕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4年11月30日因犯盗窃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0年12月6日因犯盗窃罪被陕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5年11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12月21日因犯盗窃罪被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7年8月7日因犯盗窃罪被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7年12月6日刑满释放,2019年1月24日因吸食毒品被渑池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因涉嫌盗窃于2018年3月20日被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18年3月20日被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18年8月10日被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18年8月10日被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监视居住,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19年9月2日被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9年9月11日经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9月12日被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卢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11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1月1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和自愿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2019年11月12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8年3月18日下午,被告人卢某某在三门峡市湖滨区**高中门口,将被害人张某某停放的立马牌电动车盗走,销赃后得款300元并挥霍。经三门峡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560元。

2、2018年3月19日下午,被告人卢某某在三门峡市湖滨区**高中门口,将被害人林某某停放的立马牌电动车盗走。后在三门峡市湖滨区上阳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被民警抓获,被盗车辆已发回被害人。经三门峡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电动车价值990元。

3、2018年4月26日上午,被告人卢某某在三门峡市陕州区西站火车站广场,将被害人陈某某停放的森地牌电动车盗走,销赃后得款300元并挥霍。案发后,卢某某将被盗电动车追回并发还被害人。经三门峡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电动车价值1800元。

4、2018年6月26日下午,被告人卢某某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嘉亿广场,将被害人员某某停放的绿佳牌电动车盗走,销赃后得款300元并挥霍。被盗电动车被害人员某某于2015年2000元购买。

5、2018年7月23日,被告人卢某某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大张广场,将被害人王某某停放的狮龙牌电动车盗走,销赃后得款200元并挥霍。被盗电动车被害人王某某于2014年4月1000元购买,2018年7月以500元更换电瓶。

6、2019年1月16日中午,被告人卢某某在三门峡市湖滨区**路西下环**号楼**单元楼下,将被害人水某某停放的立马牌电动车盗走,销赃后得款300元并挥霍。经三门峡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45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被告人卢某某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张某某、林某某、陈某某、员某某、王某某、水某某的陈述;书证户籍证明、破案报告、抓获经过、刑事判决书、情况说明、扣押发还物品清单、购车发票等;鉴定意见价格认定结论书;视听资料监控录像;照片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7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卢某某曾经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卢某某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0元至1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郭联庆

检察员:常  宁

2019年11月18日

附:

    1、被告人卢某某现羁押于三门峡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鉴定人名单1份;

4、监控视频光盘3张;

5、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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