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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刘某甲开设赌场案)(公开版)_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双检一部刑诉〔2019〕88号

被告人刘某甲,女性,198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03821989********,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现住双辽市**街**小区**号楼**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双辽市公安局批准,于2018年7月10日被双辽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9年7月2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

本案由吉林省双辽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7月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7月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本院于2019年7月1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8月16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9月2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9月27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从2018年6月15日开始,被告人刘某甲通过向其微信好友“向旭”要到一个世界杯赌博盘的网址及登录账号和密码,而后,在其电脑上登录该赌博大盘,并组建名为“世界”的微信群招揽****,在双辽市辽南街理想城邦小区4号公寓楼1115室内组织网络赌博。参赌的方式按照当日世界杯出赛队伍进行投注,以押输赢、押比分、押大小球、押开球、押让球的方式进行赌博。参赌赔率按照比赛实时情况,赔率从1:1.1至1:700不等,每天赌博大盘投注流水按10万元封顶。参赌人员将投注金额以微信红包或者转账的方式发给被****,待当场比赛结束后,刘某甲按照参赌人员投注情况和当场比赛的结果给参赌人员返还中奖金额。被告人刘某甲按照每日投注金额总数的1%抽成。经查,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9 日期间,被告人刘某甲通过该世界杯足球赌博微信群收取赌资共计2227176****,通过该世界杯足球赌博微信群非法获利共计2****.76元人民币。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案件来源、到案经过、发案经过、破案经过、证明、微信聊天记录、微信信息照片、支付宝转账、投注额流水单、公民户籍信息证明、存款明细帐、活期历史明细清单、账户查询结果、中国农业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账号交易流水、记账本、情况说明等;2.证人杨某某、卢某某、陈某某、李某某、潘某某、席某某、付某某、刘某乙、朱某某、郭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刘某甲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开设赌场为自己谋取经济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双辽市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刘海波

2019年10月9日

附:

1.被告人刘某甲现取保候审于现居住地。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3.证人、鉴定人名单1份。

4. 光盘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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