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岫检公诉刑诉〔2019〕47号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2103231988********,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出生地、户籍所在地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现住岫岩满族自治县**镇**村**组**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8月20日被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8月30日经本院不批准逮捕,于同日,由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本案由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罪,于2019年9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自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8日)。其间本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3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6月份到2019年8月份,被告人刘某某在未取得道路营运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驾驶辽C****7号牌7座商务车从事岫岩满族自治县至沈阳市交通运营线路的非法营运活动,非法经营金额108000元人民币,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57000元人民币。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返还非法获利57000元人民币。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案件来源及抓捕经过、常住人口信息表等相关书证;
2.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光盘两张。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报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立功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张天英
2019年12月13日
附:
1.被告人刘某某先取保候审于居住地。
2.案卷材料和证据5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岫检公诉刑诉〔2019〕47号
被告人刘琳,男,1988年9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210323198809251434,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出生地、户籍所在地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现住岫岩满族自治县朝阳镇朝阳村小西沟组21-10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8月20日被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8月30日经本院不批准逮捕,于同日,由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本案由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琳涉嫌非法经营罪罪,于2019年9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自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8日)。其间本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3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6月份到2019年8月份,被告人刘琳在未取得道路营运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营运消息,驾驶辽C858X7号牌7座商务车从事岫岩满族自治县至沈阳市交通运营线路的非法营运活动,非法经营金额108000元人民币,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57000元人民币。
案发后,被告人刘琳返还非法获利57000元人民币。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案件来源及抓捕经过、常住人口信息表等相关书证;
2.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刘琳的供述与辩解;
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光盘两张。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刘琳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琳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报告人刘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琳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立功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页无正文)
此致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天英
(院印)
2019年12月13日
附:
1.被告人刘琳先取保候审于居住地。
2.案卷材料和证据5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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