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邳检刑一刑诉〔2019〕427号
被告人刘某某,男性,199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41996********,汉族,初中,个体户,户籍所在地及住址均为江苏省睢宁县**镇**村**号。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9年3月20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经本院决定批准逮捕,次日由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何某某,男性,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39221990********,汉族,初中,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镇**村**组,租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小区**-**室。曾犯盗窃罪,于2008年被资阳市乐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涉嫌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9年3月19日被临时寄押于成都市看守所,同年3月21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游某甲,男性,199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15251998********,汉族,高中,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乡**村**村民组,租住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小区**号楼**单元**室。因涉嫌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于2019年3月19日被临时寄押于温州市看守所,同年3月20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经本院决定批准逮捕,次日由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行某某,男性,199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61997********,汉族,中专,无业,户籍所在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住新绛县**镇**区**街**号**单元**室。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9年3月19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4月25日经本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同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9年6月27日取保候审,并由新绛县公安局执行。
被告人贺某某,男性,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03021994********,汉族,大学本科,在工地上做施工员,户籍所在地及住址均为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街**路**号**单元**室。因涉嫌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9年3月20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经本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同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9年6月27日取保候审,并由萍乡市公安局执行。
被告人田某某,男性,199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03021998********,汉族,大专在读,学生,户籍所在地及住址均为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花园**路**号**幢**单元**室。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9年3月19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9年6月27日取保候审,并由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邳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某等六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9年6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19年8月8日将案件退回邳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邳州市公安局于2019年9月8日将案件重新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分别于2019年7月27日、10月9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1. 2018年4、5月至2019年2、3月份,被告人刘某某以每组1元至5.5元不等的价格从QQ昵称“开心”、被告人游某甲、行某某 、贺某某等人处购买QQ账号、密码等,自行或雇佣他人登陆QQ账号邮箱,查找开通“steam”游戏平台“绝地求生”(俗称“吃鸡”)游戏的账号进行密码变更,并更改绑定邮箱,使原账号使用人不能使用游戏账号,从而将“steam”账号占有,后以35元至42元每组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何某某、田某某等人牟利,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00837元。其中,2018年10月份,刘某某与田某某共谋在卡盟平台上销售steam账号的黑号,违法所得共计23835元。
2.2018年6、7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何某某从被告人游某甲、刘某某、行某某等人处购买“steam”账号密码、QQ账号密码,通过捷发卡平台加价销售牟利,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84058.07元。
3. 2018年8、9月份至2019年2、3月份,被告人游某甲从QQ昵称为“平头哥”、“初心”、“穷死的村长”、被告人贺某某等人处购买“steam”游戏账号密码、QQ账号密码,后加价销售给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某、贺某某等人牟利,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4935元。
4. 2019年1月至3月,被告人行某某以约3元每组的价格从犯罪嫌疑人安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QQ账号、密码,后以4元左右每组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何某某、刘某某等人牟利,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3186元。
5. 2018年10月至2019年2、3月份,被告人贺某某以3-3.5元左右每组的价格从QQ昵称为“浪漫土耳其”、“白小白”等人处购买QQ账号、密码,后每组加价0.5-0.7元销售给被告人刘某某、游某甲等人牟利,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2750元。
6. 2018年10月份,被告人田某某与刘某某共谋在卡盟平台上销售steam账号的黑号,违法所得共计23835元。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田某某以35-45元每组的价格从刘某某处购买的“steam”账号密码,后加价在牛发卡平台上销售牟利,违法所得共计6693元。
2019年3月18日,被告人行某某在太原市**路**宿舍区被抓获归案;2019年3月19日,被告人刘某某在睢宁县**镇**村被抓获归案,被告人何某某在四川省成都市**区**小区**期**栋**号被抓获归案,被告人游某甲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小区**号楼**室被抓获归案,被告人贺朝在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庭**号楼**室地下一层车库被抓获归案,被告人田飞在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园**号楼**单元**室被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 受案登记表、羁押证明等书证;
2. 证人蒋某某、游某乙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某等人的供述与辩解;
4.搜查笔录、扣押清单;
5.支付宝账号远程勘验笔录、电子数据检查笔录;
6.支付宝、微信交易记录光盘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某等六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刘某某、何某某、游某甲情节特别严重,贺某某、行某某、田某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某等六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邳州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周松
2019年10月22日
附:
1.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某、游某甲现羁押于邳州市看守所;贺某某取保候审在家,联系电话1593288****;行某某取保候审在家,联系电话1500348****;田某某取保候审在家,联系电话1889567****。
2.案卷材料和证据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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