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山检公诉刑诉〔2019〕132号
被告人刘惠某,男,195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301051959********,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电视台**********业务督导,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住长沙市长沙县**小区**道**号。因涉嫌受贿罪,于2019年5月20日经湖南省监察委员会批准同意,被衡阳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同年8月19日经本院决定,被衡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经本院决定,被衡山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衡阳市监察委调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惠某涉嫌受贿罪,于2019年8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案情重大、复杂,本院于2019年9月20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19年9月20日至同年10月4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刘惠某于2008年7月至2014年9月担任******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之职;于2009年10月至2015年8月担任******湖南*甲有限公司、**湖南*乙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在上述任职期间,刘惠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4.58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被告人刘惠某收受建筑工程承包商卞某某6万元人民币,并接受卞某某为其出资购买的17.58万元飞机票。
2009年,刘惠某经原湖南电视台主持人张某某介绍认识卞某某。2009年9月,**集团正式下文成立了**大厦建设领导小组,刘惠某担任该小组的副组长,**大厦建设的具体工作由该小组负责。2010年11月,卞某某以**湖南省**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义中标******综合大楼建安工程并与******集团签订了施工合同。为感谢刘惠某未设卡为难,给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帮助,卞某某多次向刘惠某送钱,刘惠某均予以收受。具体情况如下:
1、刘惠某妻女均在美国,其每年都会去探亲。张某某主动提出帮刘惠某买便宜的特价机票且不让刘惠某支付购票款,刘惠某同意。张某某遂告知卞某某,让卞某某为刘惠某购买往返美国的机票。从2011年到2013年期间,卞某某为刘惠某6次出国购买往返机票,总共花费17.58万元。2014年,刘惠某知道其往返机票是卞某某购买的后,担心被调查,便拿了17万元现金退还给张某某,随后,张某某将这17万元退还给了卞某某。卞某某收到这17万元后,又到刘惠某家中,将这17万元送给刘惠某,刘惠某予以收受。
2、2011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门口收受了卞某某所送的1万元现金,用于日常开销。
3、2012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门口收受了卞某某所送的1万元现金,用于日常开销。
4、2013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小区外收受了卞某某所送的2万元现金,用于日常开销。
5、2014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小区外收受了卞某某所送的2万元现金,用于日常开销。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湖南*丙有限公司的帐单、朱某某银行流水、刘惠某的出入境查询结果、**大厦项目资料、**大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大厦建设工程合同等书证材料;2.证人卞某某、张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刘惠某的供述和辩解。
二、被告人刘惠某收受装修工程承包商吕某某41万元人民币。
吕某某系****电视台台长吕某甲的哥哥,通过吕某甲的介绍,刘惠某与吕某某相识并逐渐熟悉。被告人刘惠某明知吕某某无任何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资质,仍利用其担任**影视、**娱乐董事长期间的职务便利,使吕某某得以通过挂靠不同的公司来承揽**长沙****影城等6家影院及**娱乐**办公楼的装修业务。吕某某为感谢刘惠某对其承揽项目、结算工程款提供帮助,多次向刘惠某送钱,刘惠某均予以收受。具体情况如下:
1、2011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所送的2万元现金;
2、2012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所送的2万元现金;
3、2013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所送的5万元现金;
4、2014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所送10万元现金;
5、2014年中秋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2万元现金;
6、2015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所送的10万元现金;
7、2015年中秋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所送的2万元现金;
8、2016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所送的4万元现金;
9、2016年中秋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所送的2万元现金;
10、2017年春节前,刘惠某在其家中收受吕某某所送的2万元现金;
刘惠某将从吕某某处收受的钱款用于个人日常、家庭装修开销,部分混入合法收入存入银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MC影城****影院装修项目招投标情况、结算情况;湖南省****总公司承揽**MC影城****店、******店项目承揽合同;湖南省****总公司向吕某某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况;****长沙******有限公司与**娱乐就MC影城****店、**娱乐**办公室装修项目揽合同签订的情况等书证材料。2.证人吕某某、李某某、付某某、周某甲、舒某某、梁某某、周某乙、陈某某、周某丙、吕某乙的证言;3.被告人刘惠某的供述和辩解。
被告人刘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主动交待了调查机关未掌握的其接受卞某某6万元人民币并且接受卞某某花费17.58万元购买飞机票费用的犯罪事实;委托家人积极退缴赃款64.58万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惠某犯罪所得的人民币64.5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对被告人刘惠某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肖莉
2019年10月4日
附:
1.被告人刘惠某现羁押于衡山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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