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被告人冯某某,男,198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5241984********,瑶族,小学文化,自由职业,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乡**村**屯**号,住广东省东莞市**镇**区**大道**公园**号**栋**层**室。被告人冯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8年12月1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12月28日经本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同年12月29日被该分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9年10月23日对被告人冯某某取保候审,同日由该分局执行取保候审。
被告人阎某某,女,199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401081996********,汉族,专科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均为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乡**村**号。被告人阎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8年11月23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12月28日经本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同年12月29日被该分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9年10月23日对被告人阎某某取保候审,同日由该分局执行取保候审。
辩护人朱晓旭,江苏港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孔某某,男,197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7221974********,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系江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主管,住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路**号楼**单元**室。被告人孔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8年11月5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被该分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9年10月23日对被告人孔某某取保候审,同日由该分局执行取保候审。
本案由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孔某某、阎某某、冯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9年10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冯某某创建“**社区”网站,从其它网站下载淫秽视频并发布到该网站上。为吸引网站人气,被告人冯某某用30********、16********等QQ号分别建立了“可乐**”“萌**”“小草**”等QQ群30余个,将设置好的淫秽视频下方添加“**社区”网站的链接,使用机器人每日自动定时发送至上述QQ群中。期间,被告人冯某某分别以20元半年、39元一年、100元终身的价格向群成员出售网站VIP 登陆码,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59850元。
2018 年12月1日,被告人冯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时,仍有9个QQ群(群成员约12000余人)在运行中。经鉴定,QQ群内的有效视频为321个,被告人冯某某电脑内储存的每日上传视频为3540个,共计3861个视频,均为淫秽物品。
二、传播淫秽物品
2018年10月至11月23日,被告人阎某某用其QQ号建立了“邢映**”“美少**”等QQ群5个,并将设置好的淫秽视频及链接使用机器人每日自动发送至上述QQ群中。至公安机关查获时,仍有4个QQ群(群成员约5500余人)在运行中。经鉴定,从上述QQ群中提取的130个有效视频为淫秽物品。
2018年7月至10月,被告人阎某某在互联网上通过QQ、微信等方式向他人出售“极客**”、“快**”等淫秽视频看片软件,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480元。
2018年5月3日至11月5日,被告人孔某某用其QQ号建立了“happy夜色**”QQ群,并在该群内多次转发从被告人冯某某建立的“可乐**1300****”QQ群和被告人阎某某建立的“邢映**”QQ群内获取的淫秽视频链接。经鉴定,被告人孔某某转发的视频链接中有336个视频为淫秽物品。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扣押的电脑、手机等物品;
2.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发破案经过、到案经过、户籍证明、QQ群手机截屏图片、小草社区淫秽网站截屏、搜查证、扣押、发还物品清单、转账记录、暂扣款专用凭证等书证;
3.证人米某某、徐某某、黄某某、郑某某、高某某、叶某某、刘某某、郭某某、季某某等证言;
4.被告人冯某某、阎某某、孔某某供述和辩解;
5.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连开公鉴字(2018)010号、(2018)012号、(2018)013号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
6.搜查笔录、提取笔录及照片、电子证据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光盘10张,U盘一个。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冯某某、阎某某、孔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阎某某、孔某某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被告人冯某某的刑事责任,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被告人阎某某、孔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冯某某、阎某某、孔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赵登梅
2019年11月22日
附:
1.被告人冯某某(联系电话:1353288****)、阎某某(联系电话:1311514****)、孔某某(联系电话:1391215****)现被取保候审于住处;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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