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丰检公诉刑诉〔2020〕73号
被告人何某,女性,199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28251995********,汉族,初中文化,务工,群众,在外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镇**行政村**组,住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镇**村**栋**,因涉嫌诈骗罪,2019年11月14日被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2019年12月20日被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承德市看守所。
被告人李某某,男性,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24221993********,汉族,初中文化,务工,群众,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淮南市寿县**乡**村**队,住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镇**村**栋**,因犯非法拘禁罪,2016年5月26日被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因涉嫌诈骗罪,2019年11月14日被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2019年12月20日被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丰宁满族自治县看守所。
被告人宋某甲,男性,199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14231995********,汉族,初中文化,务工,群众,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宁陵县**乡**村**号,住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路**号,因涉嫌犯有诈骗罪,于2020年5月9日被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5月20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宋某甲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3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2020年3月20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5月20日补查重报。
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9年4月1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申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申某某实施诈骗。后申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2019年4月1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徐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徐某甲实施诈骗。后徐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3、2019年4月2日、4月3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梁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梁某甲实施诈骗。后梁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1000元、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2019年4月3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倪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倪某甲实施诈骗。后倪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2019年4月4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黄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黄某甲实施诈骗。后黄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1000元、800元、2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6、2019年4月4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易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易某某实施诈骗。后易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7、2019年4月4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衡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衡某某实施诈骗。后衡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8、2019年4月4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倪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倪某乙实施诈骗。后倪某乙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3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9、2019年4月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徐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徐某乙实施诈骗。后徐某乙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7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0、2019年4月11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唐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唐某甲实施诈骗。后唐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1、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陈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陈某甲实施诈骗。后陈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2、2019年4月12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姚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姚某甲实施诈骗。后姚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3、2019年4月16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爱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该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后爱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4、2019年4月19日、5月4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童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童某某实施诈骗。后童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300元、1500元、2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5、2019年4月22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仇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仇某某实施诈骗。后仇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6、2019年4月2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安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安某某实施诈骗。后安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7、2019年4月29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周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周某甲实施诈骗。后周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8、2019年5月4日、5月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龙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龙某甲实施诈骗。后龙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19、2019年5月9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夏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夏某甲实施诈骗。后夏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0、2019年5月1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唐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唐某乙实施诈骗。后唐某乙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1、2019年5月21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戴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戴某某实施诈骗。后戴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2、2019年5月27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赵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赵某甲实施诈骗。后赵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3、2019年5月28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欧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欧某某实施诈骗。后欧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4、2019年5月28日、5月29日、6月1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洪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洪某某实施诈骗。后洪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1000元、200元、3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5、2019年5月29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张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张某甲实施诈骗。后张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6、2019年5月31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刘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刘某甲实施诈骗。后刘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7、2019年6月1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陈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陈某乙实施诈骗。后陈某乙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8、2019年6月3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国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国某某实施诈骗。后国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29、2019年6月3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舒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对舒某某实施诈骗。后舒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hesiminji****)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30、2018年9月27日、9月2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陈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31、2018年10月27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刘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1900元、1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32、2019年4月4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薛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薛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33、2019年4月8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徐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徐某丙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34、2019年4月9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莫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莫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35、2019年4月13日、5月22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沈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沈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2000元、3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36、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谭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谭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37、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姜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姜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38、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狄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邱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39、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刘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丙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0、2019年4月20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徐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徐某丁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1、2019年4月20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姚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姚某乙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2、2019年4月23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狄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邱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3、2019年4月24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甘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甘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4、2019年4月2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于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于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5、2019年4月2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段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段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6、2019年4月27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赵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赵某乙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7、2019年4月29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李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李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8、2019年5月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吴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吴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49、2019年5月6日、5月1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尚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尚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0、2019年5月7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苏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苏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1、2019年5月8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陈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丁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2、2019年5月14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高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高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3、2019年5月16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朱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朱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1500元、5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4、2019年5月17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吴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吴某乙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5、2019年5月23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许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许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6、2019年5月25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那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那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7、2019年5月26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蔺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蔺某某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8、2019年6月20日、6月21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孙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孙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59、2019年6月26日,被告人何某以帮助王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甲向被告人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ingliliyin****)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将此款挥霍。
60、2018年5月8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焦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焦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61、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夏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夏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62、2018年5月25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姚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姚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63、2018年6月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任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任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64、2018年6月6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魏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魏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65、2018年6月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周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周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66、2018年6月1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杨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杨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67、2018年6月1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刘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丁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68、2018年6月16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李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李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69、2018年6月1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宋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宋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0、2018年6月1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林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林某甲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1、2018年6月19日、6月28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鲁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鲁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2、2018年6月20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管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管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3、2018年6月2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王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4、2018年6月2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王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5、2018年6月23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黄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黄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6、2018年6月23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袁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袁某甲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7、2018年6月23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赵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赵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8、2018年6月25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石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石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79、2018年6月25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张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张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0、2018年6月28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丁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丁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1、2018年7月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陈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戊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2、2018年9月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陈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己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3、2018年9月15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以帮助王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丁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4、2018年10月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花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花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分别转入200元、8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5、2018年10月11日、10月13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顾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顾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分别转入500元、3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6、2018年10月17日、10月1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金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金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分别转入3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7、2018年10月27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陈某庚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庚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8、2018年10月2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吴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吴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分别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89、2018年10月3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史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史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0、2018年11月1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姜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姜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1216****)内分别转入500元、10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1、2018年5月11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李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李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2、2018年5月14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余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余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3、2018年5月15日、5月2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姚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姚某丁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600元、4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4、2018年5月16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杜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杜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5、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邱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邱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6、2018年5月18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乔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乔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7、2018年5月2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王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戊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8、2018年5月28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苏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苏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4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99、2018年5月28日、5月30日、5月31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贠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贠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1000元、200元、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0、2018年5月31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刘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戊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1、2018年6月1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吴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吴某丁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2、2018年6月4日、6月5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唐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唐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200元、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3、2018年6月8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孔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孔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4、2018年6月14日、6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徐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徐某戊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300元、17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5、2018年6月14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陈某辛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辛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15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6、2018年6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邵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邵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700元、13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7、2018年6月16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张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张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8、2018年6月16日、6月1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林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林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09、2018年6月19日、6月20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赖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赖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0、2018年6月1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艾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艾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1、2018年6月28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王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己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2、2018年6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赵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赵某丁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3、2018年6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周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周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9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4、2018年6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翟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翟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3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5、2018年7月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蔡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蔡某甲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6、2018年7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杨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杨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7、2018年7月13日、7月14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刘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己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8、2018年8月4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龚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龚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9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19、2018年8月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王某庚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庚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0、2018年8月22日、8月23日、8月24日,被告人李某某以帮助张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张某丁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900元、6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1、2018年8月24日、8月27日、8月2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张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张某戊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10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2、2018年8月25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储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储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3、2018年8月28日、8月2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王某辛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辛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300元、17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4、2018年8月2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刘某庚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庚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9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5、2018年8月3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吕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吕某甲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6、2018年9月11日、9月13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李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李某丁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元、19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7、2018年9月13日、9月14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张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张某己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8、2018年9月14日、9月15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周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周某丁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300元、17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29、2018年9月2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耿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耿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7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0、2018年10月17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钟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钟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600元、14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1、2018年10月18日、10月2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宁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宁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300元、7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2、2018年10月26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路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路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3、2018年11月14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杨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杨某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4、2018年11月15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刘某辛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辛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5、2018年11月16日、11月1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熊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熊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6、2018年11月17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王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戊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20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7、2018年11月20日、11月25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吴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吴某戊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8、2018年11月2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姚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姚某丁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25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39、2018年11月2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彭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彭某甲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0、2018年11月23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曾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曾某甲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8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1、2018年11月27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李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李某戊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18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2、2018年12月5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彭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彭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3、2018年12月27日、12月2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肖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肖某甲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6****)内分别转入100元、19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4、2018年5月1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陈某壬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壬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4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5、2018年5月16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刘某壬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壬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6、2018年6月1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黄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黄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7、2018年7月12日、7月13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陈某癸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癸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分别转入300元、2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8、2018年7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牛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牛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1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49、2018年7月2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黄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黄某丁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0、2018年8月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王某壬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壬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1、2018年8月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郝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郝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2、2018年9月11日、11月16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陈某1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1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3、2018年9月1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徐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徐某己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4、2018年9月12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叶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叶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5、2018年9月17日、9月1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张某庚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张某庚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分别转入300元、1500元、2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6、2018年9月22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周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周某戊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7、2018年9月25日、9月2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赵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赵某戊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分别转入300元、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8、2018年10月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赵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赵某己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7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59、2018年10月1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陈某2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2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0、2018年10月22日、10月23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梁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梁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分别转入150元、85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1、2018年10月3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索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索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2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2、2018年10月3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陆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陆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分别转入5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3、2018年11月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吴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吴某戊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分别转入1000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4、2018年11月26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龙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龙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5、2018年11月28日、11月29日、11月3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师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师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yapaiyishu****)内分别转入1000元、800元、2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6、2018年5月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隆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隆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7、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张某辛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张某辛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8、2018年5月20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段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段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69、2018年5月2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曾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曾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0、2018年5月22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李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李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1、2018年5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卢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卢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2、2018年5月31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李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李某己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3、2018年6月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陈某3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3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分别转入0.01元、1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4、2018年6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赵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赵某己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分别转入300元、12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5、2018年6月23日、7月14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倪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倪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分别转入1500元、5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6、2018年7月5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肖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肖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2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7、2018年7月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江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江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分别转入20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8、2018年8月8日、8月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冯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冯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79、2018年8月1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毛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毛某甲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0、2018年8月2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孙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孙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1、2018年8月2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张某辛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张某辛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2、2018年9月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段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段某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18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3、2018年9月23日、9月28日、10月12日、11月22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范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段某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分别转入1000元、500元、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4、2018年9月23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袁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袁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5、2018年10月11日、10月13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何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何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分别转入300元、12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6、2018年10月26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吕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吕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7、2018年12月14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王某1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1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5883****)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8、2018年6月9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胡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胡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分别转入100元、3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89、2018年6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王某2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2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0、2018年6月14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彭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彭某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1、2018年6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韦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韦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2、2018年6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常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常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9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3、2018年6月20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李某庚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李某庚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4、2018年7月3日、7月4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臧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臧某某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分别转入200元、8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5、2018年7月8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宋某甲、何某以帮助许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许某乙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6、2018年8月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陈某4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4向被告人宋某甲、何某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7、2018年8月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毛某甲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毛某甲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8、2018年8月14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彭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彭某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199、2018年8月27日、8月2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周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周某己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分别转入200元、800元、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0、2018年9月15日、9月2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黄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黄某戊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分别转入200元、18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1、2018年9月17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高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高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2、2018年9月17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袁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袁某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52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3、2018年9月21日、9月22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沈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沈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分别转入300元、17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4、2018年9月23日、9月25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王某3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3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分别转入300元、7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5、2018年9月26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施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施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6、2018年10月3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陈某5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5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分别转入800元、12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7、2018年11月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王某4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王某4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8、2018年11月2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毛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毛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09、2018年11月5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赵某庚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赵某庚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0、2018年11月5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武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武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1、2018年11月1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蔡某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蔡某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2、2018年11月13日、11月16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姚某戊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姚某戊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分别转入500元、1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3、2018年11月17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张某壬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张某壬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5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4、2018年11月1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陈某6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陈某6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1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5、2018年11月20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唐某丁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唐某丁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17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6、2018年11月28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黄某己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黄某己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7、2018年11月29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刘某癸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刘某癸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8、2018年12月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孙某丙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孙某丙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19、2018年12月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贾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贾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20、2018年12月11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丰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丰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转入20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221、2018年12月15日、12月16日,被告人何某、李某某以帮助曹某某拍卖古玩收取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后曹某某向被告人何某等人提供的作案微信账号(账号:m1537075****)内分别转入1200元、800元。之后,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将此款挥霍。
总计李某某涉案金额为219380元,宋某甲涉案金额为84110元,何某涉案金额为332080元。
被告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何某、宋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李某某、宋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通过打电话或者利用手机、互联网发布为他人出售古玩做推广宣传为理由收取服务费的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犯罪数额巨大,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宋某甲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张静
检察官助理:赵晓辉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1.被告人何某现押承德市看守所,被告人李某某现押丰宁满族自治县看守所,被告人宋某甲现取保候审在住所,联系电话。
2.案卷材料和证据10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