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哈阿检一部刑诉〔2020〕136号

被告人于某某,男,195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23031958********,汉族,初中文化,司机,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肇东市**镇**委**组**号,住址同户籍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0年08月20日被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0年9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9月25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日已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均同意适用认罪认罚普通程序。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7月4日16时许,被告人于某某驾驶黑MA****号**牌中型普通货车在哈尔滨市阿城区**镇吴某某家门前由西向东倒车时,因倒车时观察瞭望不够,未查明后方情况,操作不当,未保持安全驾驶,将被害人赵某某(男,65周岁)撞倒并碾压,造成赵某某死亡。于某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赵某某无责任。经法鉴,赵某某系因外伤致肋骨多发骨折、胸骨骨折、骨盆骨折、胸主动脉离断,心包破裂,心脏破裂,肝破裂,引起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黑MA****号**牌中型普通货车制动系不符合标准规定。黑MA****号**牌中型普通货车倒车信号装置不符合标准规定。黑MA****号**牌中型普通货车车箱后部拉载的水泵托板、水泵出水管、后桥牙包、后轮分泵及后轮与软体(人体)存在接触。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车主沈某某全赔偿被害人赵某某近亲属医疗费、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00元及交强险赔付款,被害人近亲属对驾驶员被告人于某某表示谅解。

被告人于某某于2020年8月20日在哈尔滨市阿城区向公安机关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如下:

    1. 书证:案件来源、到案经过、户籍证明、谅解书等;

    2. 证人证言:证人赵某某、贺某某、于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于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 鉴定意见:黑龙江省博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哈尔滨大工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5. 勘验、辨认、检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

    6. 视听资料:讯问光盘。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于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于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程  菲 

2020年1016

附:1.被告人于某某现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2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本起诉书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被告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