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大检检一刑诉〔2020〕139号张某某、赵某某等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_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大检检一刑诉〔2020〕139号

被告人张某,男,1984年****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4251984********,汉族,初中文程度,群众,务农,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现住大名县**镇**村。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9年9月29日被大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28日经本院批准,同被大名县公安局逮捕,于2019年11月11日被大名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赵某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425198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群众,务农,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现住大名县**镇**村。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9年9月29日被大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8日经本院批准,同日被大名县公安局逮捕,于2019年11月11日被大名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冯某某,男,199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425199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群众,务农,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现住大名县**乡**村。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9年9月29日被大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8日经本院批准,同日被大名县公安局逮捕,于2019年11月11日被大名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唐某某,男,199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4251990********,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群众,务农,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现住大名县**镇**村。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9年9月29日被大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8日经本院批准,同日被大名县公安局逮捕,于2019年11月21日被大名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大名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某某、赵某某、冯某某、唐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20年8月10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1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9月以来,被告人张某某使用QQ号码89884****(昵称:简约爱)担任69268****QQ群的群主,同时使用另外一个QQ号码315404****(昵称:二军)加入该群。该群共吸收成员162人,其中被告人赵某某、唐某某、冯某某等人被授予管理员权限。2019年9月27日,大名县公安局对该群进行了远程勘验并固定了电子数据,该群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物品。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马某某(已判刑)、唐某某、冯某某等人不但不履行群主及管理员职责,反而观看、发送淫秽视频,要求他人转发视频,讨论淫秽话题等方式,引诱群内成员向群内发送大量的淫秽视频和淫秽网站链接。经大名县公安局淫秽物品鉴定办公室鉴定,69268****QQ群内有淫秽视频212个,淫秽动图1个。其中,被告人张某某使用QQ号码315404****向群内传播淫秽视频16个;被告人赵某某使用QQ号码232520****向群内传播淫秽视频148个,被告人冯某某使用QQ号码95330****向群内传播淫秽动图1个。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手机四部;2.户籍证明、表现证明等书证。3.被告人某某、赵某某等人的供述和辩解。4大名县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5.电子数据远程勘验工作记录、电子数据检查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冯某某、唐某某超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冯某某、唐某某不以牟利为目的,在微信群内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冯某某、唐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官:孙平

检察官助理:徐阳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1.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冯某某、唐某某现取保候审于户籍地。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四份。

4.《量刑建议书》四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