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云锋律师 13439795412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近日,根据多家媒体报道,河北省邯郸市3名初中生共同杀害同学一案,已经在全国闹的沸沸扬扬。根据最新进展,目前涉案的3名初中生张某、马某、李某都已经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除此之外,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早已在死者王某某尸体发现当天就以“故意杀人罪”对涉案的3名初中生进行了立案调查。另根据警方向媒体披露,涉案3名初中生都已年满12周岁,这也就意味着涉案的3名初中生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再决定是否将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事件被报道后,笔者也是不断关注此案的进展,今天笔者就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给大家简述一下法律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十七条 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上述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即,在河北省邯郸市3名初中生共同杀害同学一案中,3名初中生都已经年满12周岁,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核准认为需要追诉3名初中生的刑事责任,该3名初中生是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另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根据此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是不能适用死刑的。也即,在河北省邯郸市3名初中生共同杀害同学一案中,即使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3名初中生的刑事责任,最后经过法院审判,也不能对3名初中生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笔者的简要分析,上述案件的发生虽然令人心痛,但法律也有其限制性。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甚至是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在近几年频繁发生,尤其是校园霸凌事件的频发,需要社会更多的关注、也需要社会和家庭的互注。
另外,笔者认为,上述事件的处理结果,则关系到是否能有效控制以后未成年人犯罪的发案率。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除了加大打击力度,更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和心理辅导,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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