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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辉决定逮捕

2024-10-10 admin 评论0

2024-10-11中国检察网网站讯:

    岚皋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主任余辉(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岚皋县监察委员会审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余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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