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协议离婚
2025-06-15
尘埃
我国的离婚制度,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由于婚姻关系当事人对离婚所持的态度不同,在处理程序上也不大相同。
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以下是离婚协议书范本及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X,身份证号码:XXXX。
女方: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
男方与女方于XXXX年X月认识,于XXXX年X月X日在浠水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儿子,名叫XXX。因双方生活观念不同,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儿子XXX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女方每月可探望儿子一次或带儿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男方,男方应保证女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2)房屋:位于XXXXX的房屋所有权归男方所有。
(3)车辆:女方名义购买小汽车(斯巴鲁傲虎)车牌号为:XXXXX归女方所有。
(4)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小汽车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鉴于双方不存在过错,不存在精神损害费问题。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XXX 女方:XXX
签名: 签名: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