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国务院关于将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划转农业部管理的批复

2021-04-07 尘埃 评论0

国务院关于将中国农村发展

信托投资公司划转农业部管理的批复

国函〔1993〕157号


国家计委、农业部:

你们《关于将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全资划转农业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由国家计委划转农业部管理,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关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划转农业部后的具体管理体制问题,请农业部商国家计委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