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建朱家尖民航机场的批复

2021-04-07 尘埃 评论0

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新建朱家尖民航机场的批复

 

国函〔198851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关于新建舟山民航机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朱家尖民航机场。

二、机场场址确定在舟山朱家尖岛中部国营曙光农场附近。

三、机场规模按安-24、冲击-8型飞机的起降要求设计。通讯导航设施应予完备。

四、机场建设资金全部由你省自筹。

五、各项技术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指导。具体事宜请商有关部门解决。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