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对外开放大连周水子机场并开辟北京—大连—日本航线的批复

2021-04-07 尘埃 评论0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对外开放

大连周水子机场并开辟北京—

大连—日本航线的批复

 

国函〔1985〕172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局并空军: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正式开放大连周水子机场的请示》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开辟北京—大连—日本航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连周水子机场对外开放。

二、同意开辟北京—大连—日本的国际航线。北京至大连使用现行航线;大连至日本的航线为:大连周水子机场—N点(北纬38°36',东经122°00')—S点(北纬37°34',东经123°20')—AKARA(北纬31°30',东经123°30')—LAMEN(北纬31°36.6',东经124°00')—日本。周水子机场有关资料可以对外公布。

三、同意检查检验单位人员编制为一百五十人,所需办公、生活用房投资一百七十万八千元,其中由国家补助八十五万四千元,请大连市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大连市负责解决。开办费由地方解决。检查检验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门解决。有关具体事项,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另行通知。

四、口岸开放准备工作就绪后,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适时对外宣布开放。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五日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