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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罪轻辩护

2022-08-18 付云锋 评论0

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罪轻辩护 (付云锋师 13439795412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付云锋律师团队接受刘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刘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依法会见当事人刘某、查阅卷宗材料、主动联系承办人员沟通相关案情,付云锋律师团队对本案有了全面的了解,后经多次会议讨论,形成辩护思路——排除证据-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价格认定书”,作罪轻辩护。经过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相关行业规定,实地查看案发现场等,最终公诉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付云锋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于2022年*月*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审判阶段,经付云锋律师团队辩护,法院认定,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理由充分并予以采纳。

案情概要:

刘某于2022年*月*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月*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同年*月*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刘某。经付云锋律师团队辩护,检察院、法院最终采纳了付云锋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被告人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号:(2022)京0101刑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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