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云锋律师 13439795412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在家人因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被拘留的人可以自行委托辩护律师外,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也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为被拘留的人进行辩护。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更好的跟进案件进展,帮助被拘留的人及时处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或其他问题。
一、被拘留的人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一般都会出现紧张、害怕、很无助,甚至一段时间内情绪会比较低落。通过辩护律师会见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心理疏导、传达家属的问候等,一般都能够有效地安抚被拘留的人,使其情绪平稳,保持良好的心态。
二、辩护律师会根据案件进展和案情,及时为被拘留的人申请取保候审。如能顺利办理取保候审,对于被拘留的人来说,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最大,甚至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争取为其做不予起诉的法律辩护。
三、通过依法会见被拘留的人,与其沟通办案机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向其告知了相关的权利义务等等,发现相关问题后,辩护律师可以及时地向办案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提出检举、控告,以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四、对于有受害人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通过与受害人、受害人的家属或代理律师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获得受害人的刑事谅解,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目的。
五、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及时跟公、检、法进行有效沟通,必要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对于冤假错案、或不属于犯罪,及案情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刑事案件,争取办案机关撤销案件或者免予刑事起诉。
六、通过阅卷研究卷宗材料,全面掌握和分析案情,从中找出有瑕疵的证据,及有利于被拘留的人的关键信息和相关证据,提出有效辩护意见,使办案人员对整个案件及证据链产生合理的怀疑,采纳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而达到无罪或罪轻的目的。
七、可以及时沟通关于办案机关适用罪名的错误。在刑事案件中,罪名不同,量刑不同。有时侦查机关会以一个涉嫌的罪名采取拘留措施,又会以另一个罪名提请批准逮捕,有时审查起诉机关在审查起诉时会改变罪名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如果起诉的罪名有误,就会出现量刑错误。辩护律师在与办案机关沟通时,也会及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以争取在审查起诉、审判时适用正确的罪名,不致于出现错判情形。
八、一审庭审结束后,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可以在接到判决后10日内提出上诉,不服一审法院裁定,可以在接到裁定后5日内提出上诉。辩护律师在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后,会及时提起上诉,参与二审期间的辩护工作,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