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书
抚顺检诉诉刑抗〔2017〕15号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以(2017)辽0411刑初38号书对被告人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判决: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附带赔偿被害人家属47,250.06元。本院审查期间,被害人家属提交了抗诉申请,经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确有错误,理由如下:
本案的被告人杨某某在与被害人赵某某打扑克过程中,首先动手挑起争执,引发被害人赵某某急性冠心病发作,导致被害人赵某某死亡后果。因其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但却是被害人赵某某死亡的诱因,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原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判决的结果却是减轻处罚,判决当中未体现于法有据的事由,且本案的被告人杨某某在与被害人家属未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未赔偿被害人家属任何合理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不诚恳,不应减轻处罚。故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
综上所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确有错误。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日
附:
1.被告人杨某某取保候审在其居住地。
2.其他有关材料。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书
抚顺检诉诉刑抗〔2017〕15号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以(2017)辽0411刑初38号书对被告人杨福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判决:判处被告人杨福顺有期徒刑二年,附带赔偿被害人家属47,250.06元。本院审查期间,被害人家属提交了抗诉申请,经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确有错误,理由如下:
本案的被告人杨福顺在与被害人赵连仲打扑克过程中,首先动手挑起争执,引发被害人赵连仲急性冠心病发作,导致被害人赵连仲死亡后果。因其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但却是被害人赵连仲死亡的诱因,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原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杨福顺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判决的结果却是减轻处罚,判决当中未体现于法有据的事由,且本案的被告人杨福顺在与被害人家属未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未赔偿被害人家属任何合理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不诚恳,不应减轻处罚。故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
综上所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确有错误。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此页无正文)
此致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日
附:
1.被告人杨福顺取保候审在其居住地。
2.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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