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书
双检一部诉刑抗〔2020〕1号
双辽市人民法院以(2020)吉0382刑初169号书对被告人张某某开设赌场一案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5000.00元。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理由如下:
1、被告人张某某涉案赌资1884335.00元,该事实经本院及双辽市人民法院均认定一致,该事实属于情节严重,量刑应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幅度内量刑。
2、被告人张某某无自首及立功情节,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
综上所述双辽市人民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不当量刑,量刑畸轻,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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