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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7 尘埃 评论0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产生的原因包括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其内容包括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债的保全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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