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隆检一部刑不诉〔2020〕8号
被不起诉人陈深安陈某某,男性,1945年8月17日194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52419450817157X4305241945********,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住隆回县鸭田镇张家山村8组隆回县**镇**村**组,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9年12月19日被隆回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5月21日,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本案由隆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陈深安陈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20年5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9月5日18时许,鸭田派出所民警接到匿名举报被不起诉人陈深安陈某某家藏有鸟铳。民警依法到陈深安陈某某家中搜查,搜查到一支短鸟铳,该鸟铳是陈深安陈某某于20年前自己购买配件组装的,枪管和枪托是分离的,枪管放在陈深安陈某某家(老屋)一楼杂物间门后角落,枪托在陈深安陈某某家二楼杂物间门后角落里,已不能使用,搜查到这支短鸟铳后,陈深安陈某某主动交代称其另有一支鸟铳放在其小儿子陈长旺某甲家,并主动带领民警到陈长旺某甲家在一楼杂物间后门角落里找到了一支鸟铳(长鸟铳),该支长鸟铳是陈深安陈某某于20年前在新化购买的,该鸟铳结构完整,枪管里还装有火药,民警当场依法将陈深安陈某某的两支鸟铳扣押。陈深安陈某某于十来年前使用这两只鸟铳打鸟等猎物。陈深安陈某某最后一次使用鸟铳是十多年前的一天,陈深安陈某某认为其邻居陈志文某乙家的鸭子到他家的水田里吃田里的鱼,后来陈深安陈某某用他的长鸟铳打死了一只鸭子,这次之后陈深安陈某某就把这支长鸟铳收藏在其小儿子陈长旺某甲家里,把那只短鸟铳的枪管和枪托拆开后收藏在自己老屋。民警依法将陈深安陈某某的两支鸟铳编号为06201900620001(长鸟铳)和06201900620002(短鸟铳)。经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其中编号为06201900620001(长鸟铳)的鸟铳被认定为枪支,以火药为动力。编号为06201900620002(短鸟铳)的鸟铳不能确定为枪支。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深安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因其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深安陈某某不起诉。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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