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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妨害公务案)(公开版)_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巍检一部刑不诉〔2020〕2号

被不起诉人赵某,小名小某,男,19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2901199*********,白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镇**村委会**村**号。2014年11月14日,因殴打他人,经大理市公安局海东派出所调解,赔付被害人医疗损失费450元。2019年9月20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大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26日被巍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现在家。

本案由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赵某和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段某甲、段某乙、杨某丙、李某、李某甲、杨某丁、赵某甲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李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19年12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2020年2月7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3月6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20年1月22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

2019年9月19日24时许,赵某乙驾驶云******越野车载董某某、王某甲、王某返回大理市下关镇满江村640号王某家(一楼“乐天诊所”)门口,赵某乙把车子停放在诊所门前的路边时,遇到被不起诉人赵某驾驶云******车辆载杨某戊、杨某己经过,赵某驾驶的车辆无法通过,于是干脆把车子熄火停在路中,下车准备离开,致使路上的车辆无法通行。为此,被不起诉人赵某与赵某乙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操。后被不起诉人赵某跑至该村221号正在办丧事的杨某庚(赵某舅舅)家中,其家中正在守灵的李某乙、被告人杨某丙、李某甲、李某、杨某丁、赵某甲跟随被不起诉人赵某赶至停车地点,赵某手持一长条板凳,李某乙手持木棍,其他人用脚手对赵某乙、董某某、王某甲、王某四人进行殴打,王某父亲王某乙、母亲杨某辛听见叫喊后出门查看,二人遭到殴打。后王某报警至大理市公安局并拨打了120急救。外出吃烧烤的被告人杨某乙、杨某甲、段某乙、段某甲回到杨某庚户。

2019年9月20日1时20分,大理市公安局满江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民警毛某带领辅警苏某、王某丙、李某、杨某出警,在对报案人王某等人了解情况时,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李某甲、李某、段某乙、段某甲、杨某丁及被不起诉人赵某当着出警人员的面对报警方人员进行殴打,出警人员劝阻制止,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等人无视民警劝阻制止,冲破民警阵线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在劝阻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毛某鸣枪警告对方后退,被告人杨某甲对民警毛某进推攘,其他人员围拢冲击出警人员,责问为何开枪,并漫骂出警人员,在段某丙、杨某壬等人的劝架下,对方撤离,民警毛某打电话增援警力,在此过程中,杨某壬被对方打伤。由于出警的警力不足,民警让王某甲、赵某乙等人返回王某家中等候。

由于在第一次冲击民警的过程中,造成王某甲、赵某乙、杨某壬不同程度受伤,民警让受伤人员自行驾车就医,刚走出王某家门,以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为首,其他人员积极响应,不顾民警制止劝阻再次殴打王某甲、赵某乙等人一方,民警见警力不足,再次让王某甲、赵某乙等人一方返回王某家中等候。

大理市公安局满江派出所副所长马某某带领民警李某乙、刀某某及辅警王某丁、李某丁、沈某某增援,出警警力汇集在一起后,由于120救护车未到,让王某甲、赵某乙等伤者开赵某乙的云******越野车送医院治疗,王某甲、赵某乙、杨某壬、詹某(驾驶员)刚坐上车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等人围拢车辆,不准车辆离开,对方不顾警务人员的劝阻制止,拉车门、踹车子、用手敲打车子的挡风玻璃,准备把车上的人拉下来。王某、董某某为防止对方把车门拉开殴打车上的人员,护在车门旁边,对方对二人进行了殴打,被告人杨某甲爬上车头的引擎盖上跳,并用脚瑞车子的前挡风玻璃,随后,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李某等人将云******越野车前挡风玻璃用砖头砸坏,在警务人员、村社干部、在场人员的努力下,将受伤的王某甲、赵某乙、杨某壬护送上前来的救护车上送医院治疗。经对被砸坏的车辆进行修复,拖车及修复费用共计19792元。赵某乙、董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经本院审查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本案证据间缺乏指向性、关联性,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认定赵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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