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会检一部刑不诉〔2020〕94号
被不起诉人康某某,男性,197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04221976********,汉族,本科文化,会宁县地税局工作人员,户籍所在地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住该县**镇**街**小区**号**单元**室。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1月16日被会宁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甘肃省会宁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康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被告人王某某多次组织被不起诉人杜某某、康某某、魏某某等人在会宁县**镇**小区一楼房内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
本院认为,康某某没有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康某某不起诉。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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